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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转移固体废物”相关结果53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1-08-17

      、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跨省转移固体废物、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机动车检测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9种类型,由执法总队和黔江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1-08-17

      、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跨省转移固体废物、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机动车检测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9种类型,由执法总队和黔江

      多地掀起危废大排查!固废新法最高罚款500万 做好10项总结

      来源:46危废2021-06-17

      关注4.工业固废监管任务新增较多 新固废法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新增的关于工业固废监管的任务较多,如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废的单位没有依法及时公开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来源:环保洞察2021-05-20

      、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04-28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关于变更转移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出本省利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转移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下同)出本省利用业务采取线上备案方式,不再接受邮寄备案材料。

      来源:大众日报2021-04-26

      转移单位应在固体废物转移出省前,通过“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简称固废管理系统)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目录见和具体操作流程见后)。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mark>固体废物</mark>跨省利用备案的通告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0-11-19

      四、本通告所指备案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转移危险废物出本省,按照《固废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转移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出本省贮存、处置的,按照《固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mark>固体废物</mark>(不包括危险<mark>废物</mark>)跨省<mark>转移</mark>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11-19

      图1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贮存、处置流程图(二)固体废物转移入省内贮存、处置1.固体废物转移入省内贮存、处置,审核下列材料(一份):(1)固体废物转移贮存、处置申请表;(2)固体废物转移贮存、处置合同复印件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2020-11-18

      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应依法及时将危险废物产生核查情况予以公开,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媒体监督举报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等行为。...制定文件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环发〔2019〕21号)、《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4

      来源:西安日报2020-11-17

      11月16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印发《委托跨省转移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今后跨省转出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将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

      来源:我的钢铁2020-09-30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拟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利用的,必须向转移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增加台账的建立,实现固体废物的追溯和查询;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管的新要求。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17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来源:卓创资讯2020-09-09

      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0-09-02

      本通告所指备案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转移危险废物出本市,按照《固废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转移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出本市贮存、处置的,按照《固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02

      1日起,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转移固体废物出本市利用前,向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三、本通告所指备案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转移危险废物出本市,按照《固废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转移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出本市贮存、处置的,按照《固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10

      产生或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单位在实施转移前应登录省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报告转移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时间等情况。(二)固体废物转移入省内贮存、处置。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0-06-22

      新《固废法》第二十二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2增加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利用的,需报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要求。

      来源:环球网2019-12-25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14800吨有毒污泥跨省转运 黑了长江肥了谁?

      来源:瞭望2019-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转移固体废物若要出省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意。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9-08-26

      3、转移第二十三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规定分别是:1、产生第十六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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