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电投2009-04-28
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终止(中止)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六)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诉诸法律后,经法院调解或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与借款人和担保人达成和解协议或重整协议,在借款人和担保人履行完还款义务后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7-12-29
完善《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各项权利与义务,防范于未然。再者,供电企业应主动构建“电力商品”、“用电交费是义务” 的社会氛围,对欠费者形成舆论压力和道德谴责。...換言之,地方政府为其它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的同时,不能损害本地同样是企业,又是纳税大户,而又是能源支柱型电力企业的根本利益。一旦电费久拖回收不上来,该企业遭到停电、限电,地域经济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