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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3-03-02

      ,能够为国家提供及时的数据决策依据●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了强大推动力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2-20

      组织制订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以下简称《核算报告指南》)要求,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完成下一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制订工作(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需在3月10日前完成)。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02-20

      组织制订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以下简称《核算报告指南》)要求,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组织报送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组织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mark>管理</mark>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2-07

      各地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名录(2023年度名录需在2023年3月10日前确定),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cn)向我部报告,并通过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mark>管理</mark>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2-07

      各地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名录(2023年度名录需在2023年3月10日前确定),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cn)向我部报告,并通过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

      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mark>管理</mark>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2-07

      各地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名录(2023年度名录需在2023年3月10日前确定),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cn)向我部报告,并通过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11-02

      非重点排放单位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第六条【试点碳市场对接】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重复参与相关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等活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02

      非重点排放单位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第六条【试点碳市场对接】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重复参与相关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