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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省物价局2018-08-08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电网和转供电主体认真自查整改,确保8月底前整改落实到位。要召开提醒告诫会,宣传解读电价政策。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2018-08-08

      电网企业应与转供电主体进行协商,在转供电主体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接收转供电主体供电资产等方式,整体实现对转供电终端用户的直接供电。(二)严禁转供电主体转供电上盈利或借机加重终端用户的用电负担。

      来源:北京晚报2018-08-08

      据市发改委介绍,本市在一些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 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中,存在转供电加价现象。...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转供电行为做了明确界定: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陕西电网第三次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降3.4分/千瓦时

      来源:陕西省物价局2018-08-07

      省内相关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国家和我省4月1日、5月1日和本次陕西电网三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6.74分的政策红利自8月份起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安徽省物价局通知清理规范电网和<mark>转供电</mark>环节收费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8-08-07

      为保障终端用户知情权,转供电主体应按电网企业抄录总表的周期,张榜公布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复印件以及各用户的同期电量,接受用户的监督。...二、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电力用户应按政府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如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平段价格)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总表和分表之间的电量损耗以及峰谷电价损益部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

      陕西电网第三次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降3.4分/千瓦时!

      来源:陕西省物价局2018-08-07

      省内相关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国家和我省4月1日、5月1日和本次陕西电网三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6.74分的政策红利自8月份起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陕西电网第三次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降3.4分/千瓦时

      来源:陕西省物价局2018-08-07

      省内相关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国家和我省4月1日、5月1日和本次陕西电网三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6.74分的政策红利自8月份起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来源:大河报2018-08-07

      从8月开始,洛阳由各市县物价(价格检查局)、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终端用户代表等单位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政策宣传、摸底调查、自查整改和督查评估等工作,12月底之前对转供电加价情况全面落实整改到位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18-08-06

      (二)市、区两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尽快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的专项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对用户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转供电主体开展重点检查,对其他转供电主体分阶段开展检查,确保所有转供电主体检查到位

      陕西榆林第三次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降3.33分/千瓦时 全面取消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06

      省内相关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我省4月1日、5月1日和本次榆林电网三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7.05分的政策红利自8月份起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陕西榆林电网第三次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3.33分/千瓦时

      来源:陕西物价局2018-08-06

      省内相关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我省4月1日、5月1日和本次榆林电网三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7.05分的政策红利自8月份起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2018-08-06

      二、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自身用电不得由终端用户分摊,转供电主体自身承担电费加上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不得超过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2、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

      陕西榆林第三次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3.33分/千瓦时

      来源:陕西物价局2018-08-06

      省内相关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我省4月1日、5月1日和本次榆林电网三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7.05分的政策红利自8月份起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来源:安徽物价局2018-08-06

      为保障终端用户知情权,转供电主体应按电网企业抄录总表的周期,张榜公布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复印件以及各用户的同期电量,接受用户的监督。...二、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电力用户应按政府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如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平段价格)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总表和分表之间的电量损耗以及峰谷电价损益部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

      来源:江苏省物价局2018-08-03

      二、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的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请各地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8月底前对当地大中型转供电主体督查到位,10月底前对所有转供电主体督查完毕。三、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一)加快退还用户临时接电费。

      来源:浙江省物价局2018-08-03

      转供电主体应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降电价措施,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

      来源:宁夏物价局2018-08-03

      二、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须按电网企业抄表周期公示总表电费账单、电费缴纳凭证、用户同期电费(包括转供电主体办公场所用电费用)分摊清单等。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18-08-02

      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按照国家规定,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最终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8-08-02

      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按照国家规定,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最终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08-02

      甘肃紧随其后做出反应,在通知中特别明确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将2018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特别是已出台的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59分钱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同样提出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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