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结果796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3-11-07

      强化重点行业监管,规范涉磷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业按证排污、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和定期报告责任,严控废水总磷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发布 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0-27

      ,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控制项目、排放限值、监测要求、达标判定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和医疗机构之外的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上海市发布地标《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0-27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25

      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自核定之日起计算,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自排污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计算。排污权有效期满后,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权的,应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定。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0-24

      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权登记确认的有效凭证,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与新改扩建项目所需排污权指标,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核定,排污权有效期限以排污许可证载明时间为准,一般为5年

      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23

      此外,为了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适用范围的第二段首句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安徽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0-19

      《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医疗机构之外的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0-13

      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排污许可证核发、执法监管中,应将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变动作为审查或检查的内容,对属于重大变动,但未依法重新报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应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鼓励在排污许可申报材料或验收报告中对非重大变动情况予以说明。六、建设项目涉及变动的,还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变更填报。

      广东省发布《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10-10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以及印刷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管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09

      (三)适用标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以下简称《工业噪声技术规范》)要求。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稿》征求意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10-08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文件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家具制造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09-28

      第四条【管理职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级新审批项目的排污许可证首次核发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检查工作。各管理局负责除市生态环境局核发外的其他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登记工作。

      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9-27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9-26

      充分依托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强化对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5. 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二)规范排污许可,加强质量监管4.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河南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发布 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9-22

      本文件适用于南四湖流域(河南区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9月20日,河南省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被批准发布,本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医疗机构外的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08

      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登记,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依证排污,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自治区及各地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天津市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08-24

      适用于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山西省发布地方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8-23

      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耐火材料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耐火材料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山西省发布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8-23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企业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中工业涂装工序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2023-08-15

      ,规范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加强“两高”项目管控,落实排污许可证对减污降碳的支撑保障作用,我厅制定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证核发目录(2023年本)》,现予以发布,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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