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伪造监测数据”相关结果1038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12-22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是《办法》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与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一同列入按日计罚处罚范围之中。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4-12-22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行为将被收回排污许可证。...而对于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省

      来源:四川法制报2014-12-19

      根据规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无证排污,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2-19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河南省环保厅2014-12-18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经济日报2014-12-10

      胡静表示,对于一些比较恶劣的行为,比如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两年内因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受过

      来源:中国政府网2014-12-10

      要求依法重拳打击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即: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要依法严厉处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4-12-09

      孙振世强调,现实中,一些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往往成为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的帮凶,与排污单位恶意串通提供虚假环评材料、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孙振世今日解读时称,现实中一些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往往成为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的帮凶,与排污单位恶意串通提供虚假环评材料、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来源:发改委网站2014-12-08

      一是上一年借款人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保部门核定排放指标数量的;二是借款人近3年内曾造成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三是借款人近一年内曾发生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城市快报2014-12-06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2-04

      第十条 在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并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12-04

      现实中,一些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往往成为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的帮凶,与排污单位恶意串通提供虚假环评材料、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12-03

      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行政拘留的4种情形:一是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是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新华网2014-11-30

      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四个一律措施严厉通知对打击典型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刚性要求,将依法重拳打击五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4-11-28

      包括依法重拳打击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即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

      来源:科技日报2014-11-27

      王炜说,新法不但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到人,还非常详细的规定了违法行为,比如对污染监测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暗管、渗井、渗坑、灌注这样的偷排偷放行为,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1-27

      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

      【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全文)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1-27

      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江苏经济报2014-11-25

      此外,为追究行政主管部门、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草案修改稿做了完善: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11-21

      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实时发布6项基本监测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等信息。...杜绝行政干预,对篡改、伪造、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监测机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并对所在城市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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