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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土壤污染责任人”相关结果424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厅2021-06-23

      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6个月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确定的污染地块,督促指导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定的高风险地块,要立即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东莞市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1-06-18

      如存在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或灭失的情况,相关土地使用权人应依法承担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为确保拆除方案编制合理性和拆除活动规范性,业主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组织专家审查(审查要点可参考附件3)。

      十堰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2021-06-11

      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要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督促相关土壤污染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案并实施。8.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四)实施土壤污染综合预防9.防控工矿业污染土壤。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全面落实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设施防渗漏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等制度,降低工矿企业污染农用地土壤风险。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1-06-09

      (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是指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污染地块实施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1-06-01

      一、严格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一)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壤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所在地区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来源:中新网桂林2021-05-11

      近年来,漓江流域内因大量非法矿山、采石场开采,造成土壤污染,树木被毁,水土流失严重,非法采沙导致河道留下许多大水坑,清澈的漓江水变得浑浊不堪,过度开垦等活动又使得湿地面积持续减少。...2016年以来,桂林市全力整治违规违法开山采石问题,采石场被依法取缔,相关责任人被问责。通过一系列重拳整治,漓江河道乱采滥挖问题得到了根本性遏制。但一块块“伤疤”已然留下。

      来源:环保3652021-05-02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申请。...土壤污染责任人变更的,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履行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天津市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发布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1-04-30

      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四个季度的动态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若存在污染扩散,书面通知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立即启动工程控制,并要求于2个月内将经过技术论证的工程控制方案上报区生态环境局,方案提交后4个月内落实工程控制措施...二、工作目标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未开展治理修复施工的地块,全部纳入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环境管理范围,落实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措施。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4-27

      在一般规定中,《条例》明确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基本程序、土壤污染责任人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求。...居民区、幼儿园等单位周边禁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条例》要求,在居民区、幼儿园、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单位周边,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同时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4-26

      对于需实施修复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修复方案,经专家咨询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在《通知》印发前已储备的,以及不涉及土地储备的建设用地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责任主体须在交地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评审。

      来源:珠海特区报2021-04-08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该举措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或申报主体需在第二阶段调查采样进场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地块基础信息和调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提交至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基础,对调查报告的评审不仅是“资料评审”,加强调查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将全面提升调查工作质量,保障全市用地安全。

      关于更新《天津市建设用地<mark>土壤污染</mark>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1-04-02

      请各区监督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做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严防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开发利用。

      《四川省建设用地<mark>土壤污染</mark>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更新发布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3-29

      对达到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第三次更新《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结合近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情况

      来源:法治日报2021-03-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的出台,将为在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开展责任人认定提供依据。开展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2021-03-16

      在前端投放、集中收集环节,德阳市在每个街道设立一处大件垃圾暂存点并明确: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作为暂存点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由所在社区网格管理员作为责任人,负责大件垃圾投放监管、收集管理工作。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03-16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需实施修复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2-26

      两个《办法》的发布是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认定责任人,确保下一步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落实的具体操作规范。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0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需要实施修复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1-02-19

      删去第八条第三款中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原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约定的责任人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删去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删去第八条第三款中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原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约定的责任人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删去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2-11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可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由土壤污染责任人负责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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