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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2-11

      两个《办法》的发布是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认定责任人,确保下一步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实现的具体操作规范。

      关于更新河南省建设用地<mark>土壤污染</mark>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2-10

      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污染地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防止对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达标的污染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1-02-05

      针对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自然资源部门不得办理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变更手续,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权使用人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对于风险不可接受的地块应当开展管控修复和效果评估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02-04

      ;(四)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所辖县(市、区)分局负责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完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核污染地块责任人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的各类技术报告、方案并下达指导意见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02-03

      (三)移出名录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后期管理。...(二)对列入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2-03

      《土壤法》对土壤污染责任人如何履行义务进行了明确,即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答:两个《办法》适用于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中,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开展的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活动。这是当前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工作的重点。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2-03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土壤污染责任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农村、林草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中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时的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活动。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2-03

      跨设区的市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第五条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

      来源:土壤环境修复联盟2021-02-01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许多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搬迁已久,一些企业甚至已经倒闭,污染责任人难以确认,受资金限制一些受污染土地无法得到及时修复。2.受益方付费模式部分具有商业用地价值的土地修复采取受...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1-29

      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围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实际需要,重点投向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和相关工业园区的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管控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1-01-22

      此外,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引导下,生态环境部正在主导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1-15

      请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更新至2021年1月)》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0-12-31

      基金主要围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实际需要,重点投向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和相关工业园区的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管控、具备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技术研发及转化能力的企业或项目等

      来源:界首市生态环境局2020-12-31

      (五)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工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将秸秆“四离一集中”、焚烧火点作为乡镇街道季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来源:光明日报2020-1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11-16

      原修复责任人为收储前土地使用权人的,受让人取得地块后直接向原修复责任人确定并获取修复工程费用。...会审时需由土壤修复责任人提交修复工程预计时间(经专家评估),修复责任人为收储前土地使用权人的还需提供修复工程估算金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

      土壤修复迎大爆发:政策加持、万亿级规模、隐藏4大创业商机

      来源:农业行业观察2020-11-10

      另外,2018、2019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0801施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第二次更新四川省建设用地<mark>土壤污染</mark>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0-11-04

      列入本名录的地块,不得实施任何与风险管控或修复无关的项目;对达到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结合近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情况,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第二次对《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湛江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11-03

      土壤污染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如涉及到修复目标、技术路线、污染物处理方式及最终处理去向等变更调整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将调整后的修复方案重新备案;对于其他调整,在不影响治理修复工程的前提下,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书面说明,作为修复效果评估的补充材料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10-31

      (四)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难、认定无依据等问题,明确土壤污染责任人因改制、合并或者分立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壤污染责任人消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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