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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免征增值税”相关结果757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5-07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2-05-05

      政策内容包括: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 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4-29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4-29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4-29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4-28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4-28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8.落实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9.落实好国家及省相关政策,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2022-04-24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力度,确保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2.开展小微企业税费缓缴。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2022-04-24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4-20

      (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费优惠政策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2022-04-19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执行时间自2022 年4 月1 日至2022年12 月31 日。

      来源: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04-19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执行时间自2022 年4 月1 日至2022年12 月31 日。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04-18

      (牵头部门:市税务局)(五)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4-15

      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依据财税〔2018〕74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船税。4.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我市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2-04-15

      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依据财税〔2018〕74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船税。4.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我市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2-04-15

      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依据财税〔2018〕74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船税。4.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我市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2-04-15

      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依据财税〔2018〕74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船税。4.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我市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2-04-15

      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依据财税〔2018〕74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船税。4.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我市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2022-04-15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4-13

      会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栋先生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助企纾困,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方面,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降低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电成本、免征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增值税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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