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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公益宣传”相关结果278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3-08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舆论监督。...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分流收运利用+全量焚烧处置”模式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3-02

      宣传引导:制作发布一系列垃圾分类公益广告,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垃圾分类“推广大使”,成立全国首个垃圾分类公益服务机构联盟,推动社会各界携手共建,扩大社会影响力。...聘请王石、郎朗、易建联、周笔畅等社会知名人士作为深圳垃圾分类代言人,加大公益宣传。在公交车车身、车内、地铁两侧广告牌等地方印发王石、郎朗等人为深圳生活垃圾分类代言海报。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2-07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推动公众参与。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1-01-28

      各市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切实把各项工作作实作细,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妥善处理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1-28

      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兴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常识的公益宣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共同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示范等活动。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1-01-28

      各市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切实把各项工作作实作细,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妥善处理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1-21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方面的公益宣传。第十条 倡导全社会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宣传动员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投放工作。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市生活垃圾管理,并对县(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1-08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应当宣传普及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低碳、绿色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来源:马鞍山日报2020-12-31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的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知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29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供节水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供节水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供水设施、节约用水的意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25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染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并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来源:孝感生态环境局2020-12-21

      第九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扬尘污染防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并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5

      各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第九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示范和监督等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11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03

      报刊、广播、电视、电信企业和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公益宣传,普及厨余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第八条(宣传教育)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厨余垃圾处理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来源:聊城日报2020-11-17

      本市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动员,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02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舆论监督。 第八条(鼓励支持)鼓励、支持扬尘污染防治技术、监测监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第七条(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28

      各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第九条【社会参与】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示范和监督等活动。...第八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来源:汕尾日报2020-10-22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防治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0-13

      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知识,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培育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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