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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03

      一、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二)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三)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0-09-03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排放

      来源:信网2020-09-01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2020-08-28

      《方案》明确,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

      来源:法制日报2020-08-27

      疫情期间查处多起危废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今年5月29日,有群众举报称天津滨海新区鑫连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利用渗坑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监测结果显示,收集池内的废水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均严重超标;入河口正在排放的废水总铜浓度14毫克/升、总镍浓度29.2毫克/升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24

      一、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二)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三)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19

      二、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跨省、市、县辖区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0-07-31

      具体而言,重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以下五种类型:一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二是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07-30

      、倾倒、填埋点整治,一般工业固废、采掘业废弃原料、危险废物堆放点的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两达标”即汾河流域国考断面保持稳定达标,排污口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土壤生态环境实现“双90%”。

      来源:EHS之家2020-07-20

      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7月至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7-17

      各地“12369”等举报热线将畅通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举报渠道,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内部知情人员举报予以重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7月至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7-09

      此次公布的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包括:一、天津滨海新区鑫连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利用渗坑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犯罪案件2020年5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

      来源:新消息报2020-05-15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挂牌督办。

      来源:中国网2020-05-11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巨大威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明确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

      来源:中国发展门户网2020-05-06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巨大威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明确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4-01

      要及时分析研究线索清单,聚焦突发环境事件,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水污染物等案件,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及时立案,形成案件清单,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排污、非法倾倒等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

      来源:新华网2020-03-25

      要及时分析研究线索清单,聚焦突发环境事件,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水污染物等案件,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及时立案,形成案件清单,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排污、非法倾倒等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

      来源:广东环保产业2020-03-10

      第七十九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未利用地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排放”的环境监测与执法是生态环境督查与执法中占比最大、频率最高的一部分。如何正确理解排放,是有效做到合法排放的前提和基础。

      来源:《环境保护》2020-03-10

      社会普遍关注,要求在“无废城市”构建过程中强化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随着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日益受到广泛关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发布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公众和社会组织利用法律武器解决危险废物污染问题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来源:何说投融2020-03-09

      2013年“3吨危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犯罪入刑”条款震慑全行业,危废行业成为环保行业唯一处罚入刑的子版块,此后危废处置行业进一步发展;2014年全国人大通过《环境保护法》第四次修订案规定:“针对拒不停止排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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