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4-07-09
三、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环保部门负责颁发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县级环保部门应根据辖区机动车维修和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以满足需求控制过量的原则确定废矿油收集单位的总体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