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2019-03-04
: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的救济和修复功能。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6-07-28
环境民事审判工作中,各级人民法院秉持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裁判理念,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类型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