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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建筑垃圾承运”相关结果59

      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10-10

      第十五条 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其它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运单位,按照核准的运输线路、时间、倾倒地点进行处置。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07-11

      各地要积极培育一批服务意识强、体系健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企业和分拣中心,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多网融合,提升清运效能,防范环境风险。...委托他人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核实承运人经营范围、证照信息和技术能力等,在依法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的名称、性状、重量或数量、运输方式、起运地点、接收地点、接收人和污染防治要求等。

      来源:南充市工信局2024-07-09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通氢燃料公交车专线及跨区域氢燃料客车班线、物流配送等示范线,鼓励氢能在市政环卫、出租车、共享单车、重卡(建筑垃圾和混凝土运输)、无人机及通航、轨道交通、船舶等领域应用,支持主导产业功能区创建氢能及燃料电池示范区

      来源:贵州省工信厅2023-11-06

      鼓励现有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加快更换燃油渣土车,购置新能源渣土车,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为新能源渣土车提供通行便利。...鼓励现有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加快更换燃油渣土车,购置新能源渣土车,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为新能源渣土车提供通行便利。

      来源:贵州省工信厅2023-11-06

      鼓励现有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加快更换燃油渣土车,购置新能源渣土车,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为新能源渣土车提供通行便利。...2024年起,国有煤炭企业新建成煤矿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原则上使用新能源重卡承运。(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二)城市配送领域。

      来源:新乡人大网2023-10-24

      第十二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二)保持运输车辆整洁,统一外观标识,安装并规范使用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系统等装置;(三)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来源:贵州省工信厅2023-10-07

      鼓励现有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加快淘汰燃油渣土车,购置新能源渣土车,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城管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为新能源渣土车提供通行便利。...2024年起,国有煤炭企业新建成煤矿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原则上使用新能源重卡承运。(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二)城市配送领域。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2023-08-18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合法装载等台账管理制度,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依法委托具有建筑垃圾准运资格的企业承运

      来源:安康市城管局2023-06-21

      需要对建筑垃圾进行消纳处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公布的运输企业名录中选择承运单位。...第十五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为建筑垃圾清运车加装统一的顶灯标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5-12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3-05-08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2-10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承运经行政审批部门许可处置的建筑垃圾;(二)不得将承运建筑垃圾业务转包或者分包;(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自觉进行冲洗,防止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四)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2-26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不得承运未经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二)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1-08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具备建筑垃圾自运条件的,可以自行清运。不具备自运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承运建筑垃圾。...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31

      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推广绿色施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生态碳汇能力逐步提升。将石漠化治理项目、干旱半...强化交通运输节能,推广“无车承运”等运输组织模式,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打造铁路-公路运输模式,提高了铁路货物运输量比重。对营运“老旧车辆”不再审批办理营运手续,限制道路运输企业发展相关业务和新增运力。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2-21

      单独选址的产业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不足的,年底视全市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并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废旧(锂)电池、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等循环再利用项目建设,在空间规划、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十部委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促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1-11-10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9-23

      第七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其他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时,应当具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以及运输起止点、路线等;同时,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建筑垃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06

      第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放《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证》时,应当根据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数量配发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证》副本;副本应随车携带,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

      来源:西昌市人民政府2021-06-08

      ,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符合条件的,由西昌市城市管理局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取得资质后方可依法承运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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