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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新增污染物排污权总量”相关结果145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08

      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按照本市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总量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指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环评削减替代量完成排污权交易。(二)明确平台交易。

      福建省印发《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03-18

      试点园区内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单位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提交总量来源说明;挥发性有机物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建设单位免提交总量来源说明

      来源:​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02-01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主要污染物,是指现阶段实施污染物排总量控制的四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5

      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变化,应重新核定排污权,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22

      第十条 意向受让方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应按照自治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指标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相关要求,向有权核定其新增排污权指标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审查申请,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排污权指标和来源条件的审查意见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25

      第十二条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许可排污量后,通过市场购得相应的排污权,并将其作为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并作为办理排污许可的前置条件。

      来源: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09-28

      第七条纳入此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范围为新增污染物各因子年排放量之和10吨及以上、新增大气污染物各因子年排放量之和10吨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来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5

      年8月开始启动全市新增总量项目的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工作,通过工作部署、企业申报、第三方技术核定、征求企业意见和专家论证等五个阶段,截止目前已完成所有核定工作,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核定对象完成具备核定条件的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06-09

      第二章 排污权的取得和使用第六条2014年5月23日前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工业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投产情况进行核定,按照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进行分配

      浙江嘉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2023-03-03

      深入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出台特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完善新增排污权指标市场,规范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工作。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30

      (3)工业排污单位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并核定可交易排污权的,应同时核定现有项目的初始排污权。(4)工业排污单位拟实施项目改、扩建,在申请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指标时,应同时核定现有项目的初始排污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24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重金属减排量按照《关于印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38号)相关细则进行核算。五、排污权管理(十二)排污权交易。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mark>污染</mark>防控的实施意见》印发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11-22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3.探索重金属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为满足市(州)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总量需求,探索推动全省重点重金属排污权交易,加强湖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力争通过市场手段有效调控新增重金属排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02

      排污单位购得排污权但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期间,建设项目终止的,排污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出具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指标审核意见的主管部门出具确认函,可对《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鉴证书》载明的排污权申请出让

      来源: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2022-10-20

      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逐步落实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09-28

      ,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08-30

      深入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逐步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建设。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7-13

      富余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或者其他原因节余形成的排污权。...可替代总量指标,是指通过排污单位关停并转、减排、迁出等措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后,可用于新、改、扩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的指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05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出让底价的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总量指标交易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第十条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出让底价,按照省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3

      第八条新、改、扩建项目应按照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排污权,并作为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总量控制指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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