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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清理规范直接<mark>涉</mark><mark>碳</mark><mark>类</mark><mark>备案</mark>认证规则的通知

      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07-04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清理规范直接备案认证规则的通知各相关认证机构:为引导和规范直接认证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直接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国认监〔2024〕3号),我委组织对各机构在国家认监委备案

      来源: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6-18

      二、支持条件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参与国家或省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2、产品认证机构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依据在国家认监委备案的直接认证规则开展认证;3、企业在2024

      来源:国家认监委2024-04-08

      》(国市监认证发〔2023〕89号)》,现将直接认证规则备案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直接认证规则是指以温室气体排放量化为基础,对产品、管理体系、服务等实施碳相关认证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2023-10-20

      (六)规范认证规则备案加强认证机构认证规则备案管理,针对认证规则的合规性与科学性,进一步明确备案要求,加强质量评估,规范和引导认证机构自主研发面向市场、科学合理的认证制度。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2023-10-17

      (六)规范认证规则备案加强认证机构认证规则备案管理,针对认证规则的合规性与科学性,进一步明确备案要求,加强质量评估,规范和引导认证机构自主研发面向市场、科学合理的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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