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仪器信息网2016-01-20
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关心和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环境保护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100号),并于2016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