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法院网2024-06-05
典型意义本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路径,依法准许被告人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为无法进行原地、异地复绿的案件提供新的补偿途径,不仅提高了被告人修复生态行为的可行性,亦有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
来源:贵州省林业局2024-02-06
第八条 违法行为人破坏森林资源,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但受损森林资源无法原地或者异地修复的,违法行为人自愿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可以向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请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10-31
这是澜沧法院首次将认购碳汇替代修复生态引入刑事审判中,也是全省首例人民法院引导行为人通过自愿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3-10-26
虞伟:首先,碳汇认购案件要严格遵循一个原则:只有在原地“补植复绿”、异地“补植复绿”无法适用时,才能适用购买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作为一种在环境司法实践中探索的责任承担方式,碳汇认购的法律性质该如何界定?碳汇认购能否以及何以实现替代性修复?碳汇认购是否能以及如何能成为司法服务保障‘双碳’目标的司法创新机制?”
来源:旬邑法院2023-10-16
在无法进行原地或异地修复的情况下,采用购买林业碳汇进行生态修复,该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生态修复方式“补植复绿”修复周期长、修复成果无法保障的弊端,采用林业碳汇修复的视角不仅仅停留在受损区域,更多的是放眼整个生态体系
来源:新华网2023-09-18
据悉,此次跨区域多部门协作,确定旌德庙首林场作为碳汇的持有方和开发方,林业碳汇异地认购将在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下执行碳汇的计量,由溧水区检察院、旌德县检察院、旌德县林长办协同监督碳汇认购和交易的实施。
来源:海南一中院2023-03-30
在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中,海南一中院始终坚持引导被告人原地或异地补植复绿进行生态修复,但海南森林覆盖率高,传统补植复绿往往找不到适合种植的地点,本案被告人认购林业碳汇既符合案件特点,亦能高效便捷实现替代性修复目标
来源:内蒙古阿尔山检察2023-03-13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阿尔山冬天寒冷漫长,植物生长期短且速度缓慢,被告人如果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进行赔偿,可以更有利于对生态修复。...侦查机关移送阿尔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12月,阿尔山市检察院委托阿尔山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大队向吴某某出具了盗伐林木异地植被生态修复方案,总投资3062元。
来源:福建高院2023-01-28
,认定本案不具备进行原地或异地“补种复绿”的条件。...2022年11月3日,张某泉通过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自愿以其滥伐林木造成碳汇损失量两倍认购并注销经核证的林业碳汇96吨,替代履行其碳汇损失赔偿责任。
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订阅号2022-12-13
这是重庆市首例探索通过认购碳汇对受损环境进行修复的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碳代偿”,即违法行为人以认购碳汇的方式代偿其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及应承担的相应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来源:人民网2022-08-31
,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自愿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认购“绿碳”“蓝碳”等生态价值产品,以承担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将购买到的碳汇交付到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助力在厦门社会范围内实现“碳中和”目标。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6-06
今年以来,雷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全省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认购“碳汇”案,发出了全国首份判前《碳汇认购令》和《碳汇认购协议司法确认书》,并出台了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4-18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修复方式一般分为两种,分别是原地修复和异地修复。无论是原地修复还是异地修复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从损害到完成修复存在一个时间差。...贵州省首例认购碳汇案2021年4月13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贵州省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认购“碳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