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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河南生态环境2024-06-19

      02 查处情况该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

      来源:河南生态环境2024-06-19

      实践中,部分企业明知其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却对故障设备和异常数据“选择性无视”,甚至通过虚假标记生产状况的方式实现逃避监管之目的,其性质与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无异,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6-19

      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二)台账管理。...污染物排放信息应当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九、排污许可证到期应该怎么办?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4-06-19

      (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1.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4-06-18

      本案中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第三方辅助执法技术力量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线索,通过对企业正常生产以来的历史数据及在线平台中参数设置情况的勘察锁定违法证据,查实企业篡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事实。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4-06-18

      案例二:长丰县万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一 、案情简介2023年12月20日,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巡查发现,2023年11月上旬,长丰县万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多次出现二氧化硫自动监测数据超标以后

      来源:河南环境2024-06-17

      02查处情况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6-12

      第七条 承担自动监测设备售后、运行维护、检验检测等工作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自动监测数据,指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数据及标记的内容。

      来源:绍兴生态环境2024-05-24

      、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2

      第四条 社会监测机构应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遵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以下简称监测活动)中不得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4-05-14

      三、某纺织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2024年1月8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机关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对重点排污单位泰兴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开展检查,该企业安装污水在线监控装置,主要监测废水中化学需氧量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4-05-13

      经调取该企业受纳污水处理厂手工采样记录,发现排放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连续超标,对比该企业2023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判定该企业可能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情况。

      河北省发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05-10

      河北省发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共12起,涉及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出具虚假监测报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堆放固体废物、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4-04-26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台州生态环境2024-04-16

      、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2024-04-09

      第七条【排污单位责任】排污单位及其委托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第四条【自动监测数据】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产生、采集、传输的实时数据、累计数据和统计数据,以及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标记内容。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2024-04-09

      查处情况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亳州生态环境2024-04-08

      安徽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二)查处情况安徽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之规定。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2024-04-07

      典型案例三永安市吉发养殖有限公司篡改监测数据案【案情简介】2023年3月12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阅省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发现,永安市吉发养殖有限公司鳗鱼养殖废水排放口总磷监测数据超标后突然降低并稳定达标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4-04-01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来自各地近期办理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主要涉及非法排放重金属废水、私自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致使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严重污染环境、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有毒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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