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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臭氧自动监测”相关结果5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1-14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曹宇电话:(010)65646262传真:(010)65646236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

      全文|《环境空气<mark>自动</mark><mark>监测</mark><mark>臭氧</mark>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02

      日前,环保部印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工作目的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程序,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部环境<mark>监测</mark>司司长就近期印发的4项作业指导书答记者问

      来源:环保部发布2017-11-01

      2017年3月,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了臭氧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的定位和职责,初步构建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5-31

      )、臭氧自动监测仪(每半年至少一次)进行标准传递;待国家和省级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体系构建完成后,开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4-24

      )准确性考核(4)自动监测数据传输准确性检查(5)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检查注:待国家环境空气监测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体系构建完成后,同时开展臭氧自动监测质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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