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哈密消防支队2016-01-29
据了解,伊吾县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淖毛湖镇工业园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园区内的一家风电场的综合楼、厂房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已开始如火如荼的进行施工。...并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规定,给予该风电企业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