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铅蓄电池及其他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8-08 13:52:24
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和《上海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类别:危险废物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2-06 09:46:08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赣环呈〔2022〕1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类别:铅蓄电池及其他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1-30 15:54:18
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天津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我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自开展以来,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显著提升
类别:铅蓄电池及其他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1-30 15:48:01
详情如下: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赣环呈〔2022〕19号)收悉。
类别:再生资源来源:中国环境2022-03-07 09:20:42
对于可资源化的危险废弃物,参照《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度模式,扩大危险废弃物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范围。二是加大资源循环利用行业财税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