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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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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范围

Research scope

(一)主要流域。原则上以干流为主,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200万千瓦以上。

(二)流域水电开发基础较好。流域内已建、在建及规划新建水电具有一定调节能力,或流域内具备建设与水电配套运行的抽水蓄能电站的条件。

(三)以流域分水岭为边界,流域内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具备开发条件。

主要流域清单

List of major watersheds

本次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流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工作实际选行调整。

一、长江流域

长江干流、金沙江、大渡河、雅砻江、乌江、嘉陵江、汉江、清江、岷江、沱江、汉庭湖水系(湘江、沅水、资水、澧水)、潘阳湖水系(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等。

二、黄河流域

黄河上游、中游干流河段。

三、珠江流域

西江干流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以及支流北盘江、郁江、柳江等。

四、东北诸河

松花江(含支流牡丹江)等。

五、东南沿海诸河

钱塘江、闽江等。

六、西南主要河流

七、西北主要河境

系列解读

Series of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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