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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本月起再次下调电价 每度均价降低0.66分

2002-11-27 13:22关键词: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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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省有关部门的消息称,从11月1日起,广东对现行的电价体制和部分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同时调整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直供直管范围内的销售电价。

  深圳商报消息说,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直供直管范围内(深圳市除外)的平均销售电价从11月1日起(按当月抄见电量)降低0.66分/千瓦时(含税),主要是在现行各地电价价目表基础上,分别降低大工业、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用电的电价各1分/千瓦时(含税)。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由深圳市物价局会同经贸局根据深圳市地方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情况,按照将上网电价降价空间全额用于联动降低销售电价的原则,制定销售电价具体调整方案。

  从11月1日起(按当月抄见电量),取消执行广东省网电电价电量,各地电价价目表中不再保留“执行省网电电价电量”这一优惠电价。原享受优惠电的用户,执行各地电价价目表中相应用电分类的电价。在此之前所执行电价与调整后电价不同而产生的电费差,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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