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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减排或成碳交易新趋势 国家应尽快推动相关政策出台

2011-08-17 13:17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减排电力行业碳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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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事情很着急,希望国家能尽快通过行业部门减排信用办法,并让其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近日表示。

尽管现在碳市场前景并不明朗,但姜克隽指出,在碳交易这个领域,中国完全可以有所作为。“现在大家比较熟知的是CDM(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然而,我们研究之后,觉得行业部门减排信用办法比CDM更具有可行性。”姜克隽说。

CDM未来生疑

何谓行业部门减排?对此,姜克隽给出了详细解释:“在行业层面设定具体排放目标,然后将国家的承诺目标与各行业部门的具体经济、技术指标结合起来,转化为各行业部门的减排目标。”

据姜克隽介绍,中国推动行业部门减排的动力源于两个方面:一是CDM发展前景不明,二是CDM在执行中存在很多问题。

据了解,在6月17日结束的波恩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上,尽管各国在技术层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存续等核心问题上依然没有打破僵局:日本、俄罗斯和加拿大明确地表示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不做任何减排的承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存续、发达国家减排指标、长期资金等关键问题上的立场差距明显。

“由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是否继续存疑,所以依托于该议定书框架的CDM机制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姜克隽说。

据了解,尽管CDM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碳减排的发展,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也屡遭诟病。首先,CDM是以具体项目为对象,从项目规划设计到最终获得签发,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其中主要的关卡有三个:管审批的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查和监测的国际认证机构(DOE),握有注册和签发大权的CDM执行理事会(EB)。EB作为整个CDM市场的主导者,制定基本游戏规则。在EB成功注册,意味着一个项目正式成为CDM项目。此外,CDM项目还需要满足额外的要求,其所经历的额外的审批程序等都会给开发者带来一些额外的交易成本。

“与CDM相比,行业部门减排审批程序更加简化,交易成本也更低。”姜克隽表示。

行业减排优势突出

“采用行业减排信用方法,企业进行碳交易可以有多种形式,可以在联合国注册核准,也可以通过其他国际合作方式。而且由于该方法是确定行业的整体减排目标,所以不用像CDM项目一样,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步骤去确定具体项目的真实减排量。”姜克隽对本报记者解释道。

根据姜克隽介绍,该机制可以分成三个层面来具体操作,分别是国家层面的核准、行业联合体的监管以及企业的参与。

“以电力行业为例,国家发改委可以成立相关机构来管理,制定整体原则,而电监会和中电联(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则可以做MRV(测量、报告、核查),各个电力公司则根据确定的减排目标进行碳减排和交易。”姜克隽解释道。

据介绍,在该机制下,首先需要在该行业长期运行数据基础上,设定一个减排基准线,然后该行业中企业碳减排量与该基准线之差既可进行碳交易。

“由于中国电力行业产品单一,而且数据统计比较好,我们仍然以电力行业为例,首先设定中国2020年的火力发电能耗目标是325克标煤/千瓦时,得到火力发电减排目标大约为0.7千克CO2/千瓦时,再加上水电、风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的能耗数字,平均计算出整体电力减排目标大约为0.5千克CO2/千瓦时,所以对于中国电力行业而言其基准线就为0.5千克CO2/千瓦时。”姜克隽解释说,“如果一个电力公司通过技术改造等因素将自身的碳排放量降到了0.4千克CO2/千瓦时,那么这减少的0.1千克乘以该电力公司的电量,就是该公司可用于交易的碳排放量。”

由于行业部门减排信用方法采用的是对整个行业碳减排量的考核,所以避免了CDM项目中落地项目规模小,减排量不大而缺乏开发价值,并且降低了由于具体项目所需要的复杂考察而产生的高额交易成本。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机制避免了‘从上而下’的国家目标式的减排争议。”姜克隽强调说。

亟待尽快发展

据介绍,我国要参与行业减排交易,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UNFCCC框架下的协议或者议定书,以类似CDM的方式规定出来,构成国际行业部门减排信用方法机制,中国的行业加入即可。二是双边合作,如中欧合作、中美合作,也有可能进行行业部门的减排的交易。

“正是由于该机制简单明了,所以碳指标主要购买者——欧盟、美国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更倾向于行业部门减排信用方法。据我了解,美国已经和巴西等国家进行了行业减排的合作项目。”姜克隽说,“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时机!不要让大量的宝贵时机白白浪费。”

而姜克隽这样说,是因为他认为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了中国碳排放量的大幅增加,在我国需要大规模减排时,中国在将来可能会由碳交易的“销售方”变成“购买方”。

“目前中国的能源活动的碳排放量已经超过美国不少,甚至到2020年有可能能达到美国的一倍。目前我国是以单位GDP为减排标准的。”姜克隽解释说,“这意味着在目前标准下我们还有减排空间。而在未来的碳减排谈判中,中国一定会由于经济发展,减排标准提升。到时候我们就会成为‘购买方’。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占据主动,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借用该机制提升我们的减排技术和水平,进行经济结构转型。”

当然,行业部门减排信用方法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大的问题就是由于不少国家气候谈判方向不明,导致了碳排放市场的不确定性。

“目前,我们首先规划了在电力、水泥和交通行业推行该机制,是因为这几个产业产品比较单一,比较容易折算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姜克隽表示,“而且这几个部门的数据比较透明可信,因为在该机制中,如何保证行业数据的全面和真实也是一个难题。”

“目前,我们与国内几个大的电力集团进行了会谈,有些企业还是非常积极的。所以,相关部门应尽快推动该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在谈到发展前景时,姜克隽对记者表示,“我们希望该机制可以在年底南非德班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有一定程度的体现。如果不是很顺利,则希望在明年的韩国首尔气候会议上有所突破。如果再不成的话,则希望可以灵活地开展区域合作,与欧美日等国家进行相关的碳交易。”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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