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通知称,经研究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装备和产品目录等予以调整。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等而确有必要进口一体化顶盖等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通知还称,《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2年修订)》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也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规定,根据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装备和产品目录等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见附件1)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2年修订)》(见附件2)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本通知附件1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见附件3)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对2012年4月1日以后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列项目和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3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照章征收进口关税:
(一)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
(二)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
(三)由外商提供不作价进口设备的加工贸易企业;
(四)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
(五)《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中心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
2012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批准的上述项目和企业在2012年9月31日前进口本通知附件3所列设备,继续按照财关税[2010]17号文件附件3、财关税[2010]50号文件附件3、财关税[2011]45号文件附件3执行;自2012年10月1日起(含10月1日)对上述项目和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3中设备,一律照章征收进口税收。
三、2011年已获得免税资格的制造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自主化依托项目业主、承担核电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业主,在2012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申报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继续按照财关税[2010]17号、财关税[2010]50号、财关税[2011]45号文件及其附件有关规定执行;自2012年4月1日起,2011年已获得免税资格的企业及业主申报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申请享受本通知附件1所列装备和产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在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提交申请文件,包括201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货值,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仍依据财关税[2009]55号文件所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执行。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上述领域的地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012年4月15日前将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2012年4月1日起,新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经初审符合要求的,企业凭受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放行手续。
五、根据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本通知附件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对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部件(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直流输变电设备、交流输变电设备等3类装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了调整(具体见附件1)。
生产上述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部件等3类装备的企业,在2011年已获得符合免税资格的,原免税资格在2012年3月31日之前有效;上述领域在2011年已认定符合免税资格的企业继续申请享受201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在2012年3月1日至31日按照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申请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文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比照本通知第四条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六、2011年已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所有企业,应在2012年3月1日至31日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文件所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报送享受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具体格式及要求见本通知附件4《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享受进口税收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及其要求》,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该报告及有关表格。
七、自2012年4月1日起,下列文件废止: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7号);
2、《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50号);
3、《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1]45号)。
附件: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
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2年修订)
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
4.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享受进口税收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及其要求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落实《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巩固提升环保装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实施《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节〔2025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加快推动山东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联合编制了《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名单》,现予以公布。请各市加强相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研究出台鼓励支持政策,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月27日,江西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赣州市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中重点提及氢能产业,聚焦绿氢制取、储运与应用、应用场景拓展三个重点方向。意见中提到,立足赣州丰富的稀土资源,依托赣江创新院、江西理工大学、中国稀土
2月27日,山东公布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名单(鲁工信绿发〔2025〕20号)。其中,工业节能降碳技术包括由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3450kW储能变流器,储能变流器是电化学储能系统中,连接于电池系统与电网之间的实现电能双向转换的装置,通过通讯接收后台控制
近日,由光大技术装备自主设计与供货的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烟气提标改造低温SCR脱硝项目顺利通过“72+24h”试运行考核。其中,烟气污染物NOx提标改造采用光大自主低温SCR脱硝技术,SCR反应器布置在除尘器出口,烟气采用SGH升温至180℃后进入低温SCR脱硝反应器进行脱硝反应,进一步脱除烟气中的NOx,SCR
日前,五部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通知见下: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1)、《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2)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3)自2025
2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5〕26号)。其中《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中包括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
2月6日,四川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
1月26日,北京发布关于征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京发改〔2025〕154号),其中明确,本次重点面向医药健康、集成电路、交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特色智能专用装备、高端能源及节能环保装备、航空航天、前沿领域关键设备8个领域征集首台(套)产品。原文如下:关于征集首台(套)重大技术
2月6日,工信部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资格评审结果,共有116项重大技术装备公示,其中包含6项氢能相关重大技术装备,涉及甲醇燃料供应系统、氢气压缩机、加氢反应器等。
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单,南方电网公司牵头研发应用的9项重大技术装备成功入选,入选项目与申报成功率创历年新高,充分彰显公司在电力行业重大技术装备方面的技术引领水平与自主研发应用能力。据悉,这9项重大技术装备分别为“400MW级变速抽水蓄能机组成套设
日前,五部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通知见下: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1)、《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2)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附件3)自2025
2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5〕26号)。其中《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中包括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
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3年第56号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
1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事项,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相关政策。详情如下: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了修订。
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开市。
我国从2011年开始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促进碳减排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现阶段我国针对碳排放权交易的税收政策尚不明确,不利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和碳达峰目标的实现。本文试图通过深入考察和总结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税收政策的建议,以促进碳达峰目标的实现。
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研究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政策、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财政部等六部委近日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18号。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程度大幅提高,资源大量开发利用,危险废物产生量也逐年增加,存在着巨大的环境风险。2017年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达6936.89万吨,比2016年增长29.8%。为了缓解危险废物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名录、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管理制度,
走进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机关办公区,可以看到在电梯入口处以及楼层的醒目位置,都设置了垃圾分类宣传展板。“我们每个办公室都配备了分类垃圾桶,大家都有了分类投放意识。”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曹宏飞说。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和参与,是决定整个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成败的关键一环。安徽省税务部门
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其中涉及《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等,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
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本规则适用于三相10kV电压等级、无励磁调压、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容量为30kVA~2500kVA的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干式配电变压器;35kV~500kV电压等级、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
12月24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全省共有108项技术、装备、产品入选。关于公布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24〕481号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为加快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7日。详情如下: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
10月17日,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包括电力变压器。电力变压器适用于三相10kV电压等级、无励磁调压、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容量为30kVA~2500k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湖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征集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其中先进环保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
8月1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云南省碳足迹核算重点产品目录清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碳足迹核算重点产品目录清单的通知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为加快提升我省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厦门市2024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本批入选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涵盖了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领域的34项技术和产品。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
5月27日,湖南省工信厅发布《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通知公示了53项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其中,包括株洲三一硅能技术有限公司单的晶炉及其集中控制系统等。原文见下:关于公布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
近日,湖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公示,详情如下:关于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公示为加快推动湖南省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积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共53项技术装备产品入选。关于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公示为加快推动湖南省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力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