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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50MW储能项目!新增充电设施50根!浙江磐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

2025-05-20 16:28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关键词:储能项目充电桩储能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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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9日,浙江磐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其中,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2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3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739万方左右,加快推进5万千瓦储能项目。新增公共充电设施5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1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

原文如下:

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

(2025年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磐安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山区样板,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强化科技创新(县科技局牵头)

以统筹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和迭代升级“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牵引,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力争全县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45%。

(一)加强科创平台效能建设。新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的,分别奖励50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的,分别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省“双尖双领+X”科技项目2项以上,对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主动设计项目、重大研发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公益类项目,通过验收后,按项目实际投入经费的20%给予补助(公益类事业单位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100%),每项最高补助分别是20万元、15万元、10万元、1万元。团队、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每项分别最高补助50万元、2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联动支持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以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技术中心等为主体的高能级研发平台体系,探索重大创新平台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应用示范及产业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部门,开展股债贷保担综合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推出科技企业“创业贷”“科技贷”“上市贷”“并购重组贷”等信贷产品,拓宽企业研发费用资金来源,银行机构按优惠利率向科技型企业发放科技信贷的,按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贷款LPR利率的50%给予贷款企业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每年科技信贷最高补助20万元。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设立科创种子基金(含概念验证基金),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金融供给。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科技保险产品,支持科技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购买商业性科技保险的,按照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5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2025年,力争科技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府办、县财政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五)优化人才支持政策。2025年,力争新增创新工程师10人以上,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1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实施校企人才互聘共享,促进人才在高校、平台、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单位,经认定,给予支付年薪总额的50%、每年最高30万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入选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的,最高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

(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纳统企业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以上,且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5%以上(当年新纳统企业除外),存量部分按2%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增量部分按5%奖励,最高奖励170万元;其中首次申报的按5%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对研发费用100万以上且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

(七)培育科技创新主体。2025年,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向创新载体购买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科技创新服务,对实际支付费用的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家每年抵扣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县经商局牵头)

全力培育中医药大健康、塑料制品、绿色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打造浙中先进制造业基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八)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塑料制品、五金工具等优势传统行业与智能制造、绿色智造、服务型制造等深度融合,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服务化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聚焦中医药大健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培育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化产业集群。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瞄准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新领域新赛道,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重点打造金磐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新城区、冷水镇等重点制造业平台,推动优势资源、优质项目等向平台集聚,持续提升平台产业辨识度和引领性,2025年,新增工业用地用于重点平台不少于80%,力争招引落地7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个以上,内培亿元项目4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资规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九)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加快推进工信领域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当年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省级及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2%、15%给予奖励;购置三轴以上工业机器人设备的,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将企业融资租赁设备投资纳入工业经济政策补助范围。(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十)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5年全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2.0”覆盖率得到明显提升,率先推进我县电动工具、磁性材料、服装三个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积极申报金华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2025年,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家以上,纳入县内未来工厂试点培育项目2项;对通过省级、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验收的,在技改奖励比例基础上,奖励标准分别追加8%、5%;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10件以上,实现数据价值1千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对首次获评省“雄鹰”(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首次获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万元、50万元。2025年,力争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培育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及以上。推动优质资源合理配置,落实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若干政策,完善政策奖补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县经商局)

(十二)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5年,全县新出让工业用地300亩以上,用于四大工业平台,其中新城区工业平台100亩以上,出让建设用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3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八大产业链发展。进一步鼓励企业提高容积率,制造业企业在达到投资协议相关指标基础上,经县相关部门批准,通过提高容积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两年内通过规划和土建验收的,对新增加厂房建筑面积部分给予奖励,新增加面积2000至5000平方米(含)部分,每平方米奖励50元;5000平方米以上部分,每平方米奖励100元。(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经商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局牵头)

围绕“5+4”现代服务业体系,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加大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文旅、影视等生活性服务业等方面扶持力度,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积极推动江南药镇创新发展区打造高能级创新发展区,如入选省级高能级创新发展区的,按省、市政策给予补助。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指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

(十四)支持培育服务业骨干企业。对入选2025年浙江省服务业100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在现代物流、国际贸易、文化产业等领域入选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2025年月度升规、年度升规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最高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2025年1—11月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落实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用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并扩展至中型企业,2025年新增无还本续贷金额20亿元。继续鼓励金融机构使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磐安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府办、磐安金融监管支局)

(十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软件信息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信息业企业提供人才政策、研发补助、上规模奖励等优惠政策。积极开展青年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引进,培育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推动整合全县及周边企业物流需求,发展集中采购、零担物流、共同配送等模式。培育发展冷链物流,促进物流业与农产品、中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七)加快文旅融合深度发展。推进国家3A级及以上景区提质,加快体验类新业态项目开发建设。鼓励乡村退出的工业用地、闲置低效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以高质量文旅项目为导向,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我县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统筹使用县级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资金,全县举办体育赛事活动100场。(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资规局)

四、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依托自贸区金义片区以及“义甬舟”“义新欧”、金丽温三条对外开放大通道,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亿元。

(十八)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快华厦物流园和台地物流园企业入驻招引,推进全县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集聚,鼓励企业配套智能化高效物流分拣设备,实现技术性降本提质增效。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出台《促进农村物流发展资金补助方案》,充分发挥客货邮运营主体作用,鼓励集约化共配快递进村,提升村级网点服务能级,推动“客货邮+”联动发展,全面拓展公交带货专线运输。降低快递企业进村成本及山区群众往返取件成本,2025年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3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1个,升级“一点多能”村级物流服务点10个。(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磐安邮政管理局)

(十九)推进低空经济发展。依托磐安县深厚的中医药产业底蕴、旅游资源蓬勃发展的优势、物流产业发展的基础,围绕“生态富县、生态富民”总体目标,以山环水润的生态强县、产业发达的经济强县、魅力独具的文化强县、人人向往的享福强县为重要抓手,打造“低空赋能的长三角区康养旅居地 场景牵引的低空产业发展示范地”,以低空经济赋能磐安县长三角地区康养旅居胜地的目标,推动低空场景和文旅资源深度融合,最大程度释放磐安县文旅资源的发展潜力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

(二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继续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10公里、大中修130公里、国道大中修10公里、省道大中修15公里、桥梁维修2座、隧道2条。2025年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3%。(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县经商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加快推动对外开放。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10%。

(二十一)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持续开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开展老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利用电商直播带货等消费新场景与线上零售平台开展合作,政企联合提供更多优惠举措。继续开展旧房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积极推进“好房子”建设,推广装配式装修,持续开展旧房装修、厨卫换新等惠民工程,把老房子、旧房子变成“好房子”,持续推动我县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消费规模扩大,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全年计划兑付13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

(二十二)全面激发消费活力。统筹规划全县商业布局,挖掘文艺赋美、宝龙商圈、浙八味市场等核心要素,提供高品质沉浸式、体验式消费,优化提升磐安宝龙广场等商业消费新场景。加快发展赛事经济,全年举办消费促进活动120场以上。全年引进“磐安首店”2家以上。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县域商业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尖山之心等重点商贸项目落地和建设。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办好中药材交易博览会。推动直播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围绕农产品电商发展、电商企业主体培育、促进扩大网络销售规模等给予针对性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应用直播、元宇宙等消费新场景。打造平台经济“繁星闪亮”工程,推进平台企业服务指导站建设,新培育“绿色直播间”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推进“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进一步加大展会政策支持力度,以“政府团+企业团”“企业自主组团”等形式,2025年组织18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支持关键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对我省鼓励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进口等给予贴息支持。扩大出口信保覆盖范围,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70%补助,原则上单家企业不超过8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继续扩大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府办、磐安金融监管支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二十四)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面落实好上级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相关奖补政策,配套优化我县外资引进奖补政策。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县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设立支持、科研激励等帮扶政策,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措施。2025年争取招引合同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个。(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县发改局牵头)

加快推进“千项万亿”项目及市县重点项目建设,2025年争取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5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0.8亿元以上;争取列入市级“亿元”以上项目5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52亿元以上,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

(二十五)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迭代总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库,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用好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和重大项目统筹资金,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加强重大项目谋划,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

(二十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抢抓国家政策契机,全力争取“两重”“两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府办、县财政局)

(二十七)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持续落实“民营经济35条”,推动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常态化向民间推介重大项目,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全力保障中小企业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财政局)

(二十八)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5年全县供应建设用地不少于1000亩,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500亩,其中争取每年200亩山区海岛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民生及产业补短板项目用地。积极运用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落实林地征占用指标审批200亩。(责任单位:县资规局)

(二十九)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2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3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739万方左右,加快推进5万千瓦储能项目。新增公共充电设施5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1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网磐安供电公司)

七、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开展“磐安—尖山中医药康养”发展轴建设,编制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和发展轴建设方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0.03以上,70%的行政村实现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

(三十)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建成省级未来乡村2个,全年完成农房改造650栋、30个村管线序化、35个村村道提升。推进乌石、墨林,天山、黄林坑等重点村片区组团发展,逐步构建美丽成片、产业成群、服务成网的片区一体化发展格局。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完成农村水系综合治理1公里。开展中药材、茶叶等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建设,“土特产”总产值28亿元以上,全年完成“好一磐”品牌授权企业10家。鼓励村集体利用古民居等闲置资产发展农家乐等新型业态,鼓励业主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发展茶吧、咖啡吧、国学班等乡村新业态,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0万元的补助。深入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促进“新农人”“农创客”、青年人、大学生入乡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建设局、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三十一)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对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科技成果创新、农业生产标准制定、乡土人才培育等给予奖励。对粮食(种子)生产、茭白实施统防统治、水稻烘干、集约化育苗等社会化服务给予相应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机创新试验基地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2025年申请省级“双强”(农艺农机融合试验类、农事服务中心)项目2个。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予以贴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二)加强耕地保护、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年实现耕地流入1000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1000亩。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高标准农田储备划定更新,耕地功能恢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5000亩。2025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900余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1300余亩。对粮食高产示范方创建、粮食高产竞赛获奖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粮主体给予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支持。对按订单合同交售县级储备稻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30元、晚稻谷奖励20元,晚稻谷每亩最高奖励180元。(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三十三)促进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加快推进县城承载能力项目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年度投资8.92亿元。加快桃花坞、城南等区块有机更新,高标准谋划胡公岩等区块开发利用,全面完成六冲、南坞区块一期建设,创建上章、市口等未来社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快桃花坞至龙山道路建设,完成老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二期等工程,城市更新投资达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稳妥推进长三角区域居住证互认。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三十五)大力推进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深化“1+1+N”新型山海协作结对机制,谋划布局县域发展飞地,加强与义乌、东阳、金东区等结对县市产业平台共建,实施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15 个以上,到位资金 10 亿元以上。发挥义乌、东阳援助资金的撬动作用,围绕发展轴打造一批有效推动村集体或农民增收的援建项目。用好“一县一策”,力争达到山区海岛县年度考核目标获得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府办、磐安金融监管支局、金磐开发区)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县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三十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学习推广淳安、龙游、景宁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完善“1+10”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十七)推进“劳有所得”。实施县域技能型社会行动,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三十八)推进“幼有善育”。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92%以上,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达8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十九)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县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因时因势调整教育资源结构,分类做好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扎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和中小学生科学素养提升工程。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成果,持续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2025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00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00户。完成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四十一)推进“老有康养”。2025年,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70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5人;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数达20张;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十二)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重点医院重点专科疼痛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建设,邀请全国名医来磐开展疑难复杂手术20台以上、门诊诊疗服务720人次以上。积极推进实施“县乡村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新增进修人员20人以上。探索构建多层次的家庭型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四十三)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达到13800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3%,“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0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55人,康复救助残疾儿童33人,辅具适配523人。争取省级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专项激励资金,用于规范化建设残疾人之家,提升庇护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之家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县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14.3亿元。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的存量政策有序废改。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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