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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2014-06-27 08:47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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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缩过剩产能。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压缩过剩产能。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完善产能退出机制,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3.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2014年年底前,落实省制定的“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坚决遏制“两高”行业扩张产能,各部门不得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两高一资”项目。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减量替代。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新建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减量替代。(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4.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按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经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住建局、供电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1.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强化公交优先战略,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城市交通模式,降低公共交通出行费用,鼓励城乡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总量。2014年年底前,制定绿色循环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到2017年,力争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4%。(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公安局)

2.提升燃油品质。积极推进油品升级,落实高品质燃油供应保障。2014年起,供应符合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定期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所有加油站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4年8月底前完成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中石化兴化分公司、中石油兴化分公司)

3.控制燃油汽车增长和淘汰黄标车。严格实行区域限行管理,加强黄标车和无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限行区域管理,对违反限行区域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2015年年底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制定、完善老旧车标准、淘汰办法和老旧车提前报废的奖励、补偿政策,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到2017年,再淘汰一批老旧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环保局)

4.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落实更高要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禁止全市境内机动车销售单位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车,不符合要求的新车不予注册登记;外地转入车辆实施与新车相同的排放标准。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逐步将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纳入环保定期检验范围,逐步推进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2015年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提高监管效率,并适时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开展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商务局)

5.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积极推进港口水平运输机械“油改气”,到2017年,杂货码头装卸设备“油改气”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舶。积极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责任部门:市交通局、环保局)

6.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落实江苏省“十二五”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方案和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方案。落实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优惠和补贴政策。落实电动汽车使用的电价政策,引导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有序释放。在出租、公交、环卫、邮政、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或“油改电”。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车用加气站、标准化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交通局、住建局、物价局)

(六)强化科技支撑作用,着力提高科学治气水平

1.强化大气污染机理与管理应用研究。探索开展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逐步建设大气污染与健康监测网络。开展大气污染源专项调查,201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逐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长效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排放清单。(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科技局、气象局、卫生局)

原标题:市政府关于印发兴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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