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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篇)

2014-08-01 09: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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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岸线保护与利用

按照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集约开发、持续利用、预留空间的原则,统筹沿江产业布局、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编制实施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落实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合理设置港口码头区、产业集中区、城镇建设区、旅游休闲区,以及城镇饮用水水源区、水利防洪区和生态保护区,统筹岸线保护利用和项目建设。按照不同岸线、沿岸和流域的功能定位,采取合理的开发节奏和开发强度。强化岸线监管,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有效整治岸线开发秩序。

第三节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强化水资源合理利用。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加快制定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上下游地区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做好产业集中区、城镇建设区等各类开发区、专项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统筹利用雨洪资源和再生水、淡化海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区域协调,探索建立水价改革模式和水权交易机制,保障河流适宜生态水量和粤港澳地区的压咸补淡等用水需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引导机制,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经国家批准的试点范围内,稳妥有序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推进节能降耗。大幅度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民用等领域节能改造。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积极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大力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业。支持建设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引导行业转变发展方式。

发展循环经济。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引导企业执行环境管理标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大宗工业废物、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专栏4: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崇左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贺州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肇庆亚洲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园、肇庆华南再生资源基地、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浮(罗定)循环经济工业园

第四节 加强环境保护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加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江河湖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确保西江干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跨省界(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

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大干支流和大中型水库水污染防治力度,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沿岸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切实提高运行负荷。积极开展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农田控磷减氮、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与利用工作力度,切实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沿岸重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实施力度,提高截污率。加强港口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强化船舶流动源污染防控,加强船舶流动源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区域风险防控体系,推进船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建设。严格控制网箱养鱼、水上作业,切实减少对水体的污染。研究编制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机制。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协同治理,强化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火电、冶金、水泥、建筑陶瓷、石化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控制煤烟型污染。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推进油品品质升级,按期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发展水电、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和清洁燃煤技术,逐步推广船舶“油改气”。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建立健全流域重金属污染监控和防治机制,严格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禁止在珠江—西江上游地区、重要湖库地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建设矿产资源采掘、洗选、冶炼等项目。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重金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整治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的环境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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