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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两个“上大压小”火电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

2014-08-20 14:1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上大压小国电电力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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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批准国电电力普兰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国电电力普兰店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国电电力普兰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国电普电〔2014〕13号)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部分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拟从关停普兰店天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减排量中解决,而普兰店天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关停,该总量来源不符合总量指标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该项目所在大连市2013年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该项目未提供烟粉尘总量指标倍量替代方案,不符合《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的有关规定。

鉴于以上问题,我部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我部委托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进行监督检查。

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7月3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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