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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就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答记者问(文字实录)

2015-02-28 12:05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天然气价格发改文天然气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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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与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将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

答:本世纪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2014年已达32%左右。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市场供应,引导资源合理配置,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2013年7月,实施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调整到位。按既定目标,2013年、2014年国家连续两次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这次天然气价格并轨实现了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三步走”的目标。

尽快实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不仅有利于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企业平等竞争,也为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奠定良好基础。价格并轨后,非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理顺,意味着天然气价格改革完成“破冰之旅”。

问:存量气与增量气门站价格如何并轨?

答:目前,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下降,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也相应回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差大幅缩小,这为实现价格并轨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时机。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先期开展改革试点的个别省份只需提高0.02元,即可实现并轨,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

问:国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近年来,国家始终按照市场化的方向,不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陆续放开了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和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价格放开后,对调动企业生产和进口积极性,释放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天然气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先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门站价格,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选择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进行改革试点,主要有四点考虑:一是天然气可替代性很强,其他能源产品均可与之形成竞争;二是近年来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和液化天然气产能逐步增加,上游气源已形成竞争格局;三是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相对宽松;四是直供用户用气量较大,具备较强的价格谈判能力。

国家在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的同时,积极推进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2014年底,上海市政府批准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天然气现货交易。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后,国家将引导这部分气量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逐步形成中国天然气市场价格。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将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积累宝贵的经验。

问:这次化肥用气价格如何安排?

答:长期以来,国家对化肥用气实行优惠价格。近两年调整天然气价格时,考虑到化肥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继续给予了优惠。2013年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只调整了0.25元,比其他非居民用气少调了0.15元,2014年应调0.4元也未作调整。对化肥用气实行较低的价格,有利于缓解化肥企业成本上升的压力,但客观上不利于促进化肥企业转型升级,化解化肥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

从改革方向看,化肥用气价格最终也要放开由市场形成,但考虑当前化肥企业实际困难,决定分步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这次暂不随其它直供用户价格一并放开,再留给化肥企业一定过渡期。今年先将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元,同时要求供气企业提高化肥用气保障水平,并根据化肥企业承担的调峰责任,推行可中断气价,给予一定优惠,努力减轻化肥企业负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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