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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能源局原局长于小明被双开

2015-07-24 10:16来源:中新网关键词:青海省能源局能源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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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海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青海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原局长于小明被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

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对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原局长于小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于小明在任省发改委能源处处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期间,工作失职,致使分管的项目未批先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无法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合法,其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青海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于小明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青海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于小明(副厅级)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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