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政策正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苍溪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安全〔2015〕472号

2015-08-24 10:1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水电建设水力发电水电开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苍溪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安全〔2015〕472号文件,详情如下: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苍溪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检查意见的报告》(坝监安监〔2015〕57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有关派出机构意见,现同意苍溪、沙溪、凤仪、张窝、金安桥、龙开口、下六甲共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同意新政、冷竹关、薛城、大盈江一级、寺坪、居龙滩、乌江渡、彭水、峡阳、北津共10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请你中心继续做好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相关工作,按照审查意见,会同有关派出机构监督各水电站大坝责任主体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8月17日

(主动公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建设查看更多>水力发电查看更多>水电开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