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政策正文

重磅丨《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内部下发(全文)

2016-01-21 16: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市场化电力交易售电主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内部下发。

根据北极星电力网获取的信息:2015年11月17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征求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实施方案的意见的函》

意见提到,2016年,我省电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省内、省外电量需求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我委按照国家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总结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编制了《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送各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于2015年11月23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请各州市工信委代为征求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意见。

声明: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以下为方案全文:

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总结云南电力交易中心一年多的运行经验,进一步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开展以省内为主、跨区域的电力交易,根据《云南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特制定此方案。

一、术语定义

(一)售电主体

售电主体为已并入云南电网运行的所有电厂,分为优先电厂和非优先电厂。

优先电厂指所有清洁能源发电及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火电,分为第一类优先电厂、第二类优先电厂和第三类优先电厂。第一类优先电厂包括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火电厂(部分电量)、政府确定的按目录电价全电量收购的水电厂及其他类型电厂;第二类优先电厂指风电厂及光伏电厂;第三类优先电厂指不属于一类优先电厂的水电厂。

非优先电厂指火电厂(扣除优先发电电量)。

第一类优先电厂为非竞争性售电主体;第二类优先电厂由于发电波动性大,暂不参与市场竞争交易,通过价格调节因素参与市场;第三类优先电厂和非优先电厂统称为竞争性售电主体。竞争性售电主体须在交易中心进行注册。

(二)购电主体

购电主体指满足市场准入条件且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用户(以下统称为市场用户)和售电企业。

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含公益性用户)统称为保障性用户,由电网企业统一代理购电。

(三)保障性用电量

保障性用电量指省内保障性用户的用电量。保障性用电量首先由非竞争性售电主体供应,不足部分由竞争性售电主体供应。

(四)省内市场电量

省内市场电量指省内市场用户的用电量。

(五)事前合约转让交易

事前合约转让交易指在月度交易结束后、月度交易计划执行前进行的合约转让交易。

(六)事后合约转让交易

事后合约转让交易指在月度交易计划执行完毕后、交易结算前进行的合约转让交易。

(七)月度预招标

月度预招标指针对系统可能需要增发电量,交易中心提前面向电厂进行招标。预招标结果作为调度机构安排发电计划的依据之一。

(八)申报价格

1、售电主体申报电价

售电主体的申报电价为上网侧的绝对价格,即:

售电主体申报电价=售电主体目录电价-售电主体调价幅度。

2、购电主体申报电价

购电主体的申报电价为用电侧的绝对价格,即:

购电主体申报电价=购电主体目录电价-购电主体调价幅度。

3、申报数据约束

电厂和用户各月申报电量的最小单位为0.1万千瓦时,申报电价的最小单位为0.001元/千瓦时。

(九)发电量

发电量指用于结算的上网电量。

(十)交易调剂账户

交易调剂账户是指由交易中心管理的资金账户。交易调剂账户的资金来源于各类交易电量的电费结算盈余,资金支出主要用于电费退补和专项支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化查看更多>电力交易查看更多>售电主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