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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保厅审批6个电力项目:4个水电 1个火电 1个风电(附文)

2016-03-22 08:1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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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云南省环保厅审批6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云环审〔2016〕13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镇康县打拢河打拢电站代燃料项目电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临沧市镇康民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批的《镇康县打拢河打拢电站代燃料项目电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打拢电站位于镇康县木场乡打拢河中游,为无调节性能的引水式电站,以发电为主要开发任务,兼顾灌溉要求;总投资10523.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45万元(含水保投资24.66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坝(1#取水坝位于打拢河中游,最大坝高8.2米;2#取水坝位于打拢河左岸支流象塘河中游,最大坝高4.6米)、引水系统(1#引水系统、2#引水系统)、压力前池、泄水道、压力钢管及厂房枢纽(主、副厂房和升压站)等,总装机容量为12600kW(2×6300kW)。

我厅同意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报镇康县环保局备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落实环保经费,加强运行期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施工期间每个季度应向临沧市环保局书面报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每年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并抄送镇康县环保局。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临沧市环保局备案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临沧市、镇康县环保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省环境监察总队加强监督检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2月3日

抄送:临沧市环境保护局,镇康县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大学。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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