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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关于加强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6-05-12 17:1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家能源局燃煤电厂电力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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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作业安全措施,提高安全作业水平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号)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的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标准化作业规程,不断完善输煤及制粉系统运行、维护和检修等作业的安全措施,尤其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高危作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各级人员要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完善安全应急体系,加强企业应急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一要结合季节性特点,制定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情况下输煤系统湿煤蓬堵、冰冻蓬煤、煤场坍塌等问题的安全保障措施;二要结合输煤及制粉系统可能存在的火灾、有限空间人身伤害等隐患,制定输煤及制粉系统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三要结合生产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各应急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六、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对输煤及制粉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突出强化基层班组和外包单位新进厂的劳务派遣工、临时用工等工作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要注重培训效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切实做好长期从事一线生产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流于形式,教育员工克服麻痹思想,摒弃习惯性违章陋习,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七、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

各派出机构要认真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日常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安排,督促发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5月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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