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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垃圾焚烧发电厂被视为“洪水猛兽” 为什么这里的项目却得到居民赞成?

2016-05-24 11:21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郑秀亮 黄慧诚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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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利益共享

征地予以补偿,项目运营期间帮助村民缴纳医保、养老保险

“项目发展涉及征地、拆迁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如何让村民由拒绝到欢迎、支持,需要新思路、新办法。”在陈武南看来,除了消除村民的疑虑,还必须让村民感受到项目发展带来的效益,这才是治本之策。

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受损、谁受偿”的原则,潮南区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首先是做好征地补偿,项目征地补偿费用参照揭惠高速公路潮南段征地补偿标准,由区财政在项目动工前一次性向村民支付征地补偿费约1197万元。

项目运营期间,每年帮助全村5413人缴纳医保、城乡居民一体化养老保险,在项目建成投产后逐年支付,每年约400多万元。

其次是坚持利益共享,按人口每年给予固定的补偿,让当地群众真正感受到项目落地带来的红利和实惠。“每年每个户口可以得到500元。这些地本来都是山地,基本没有收入,项目实施后反而为村民带来了增收,村民都很高兴。”邱定辉提到,区里同时投入1490万元帮助村里实施修建道路、修筑桥梁、建设校舍等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项目,增加村工业用地和宅基地用地指标共60亩。

根据这个方案,风华村实际上每年综合获利约500万元,项目运行30年时间可以获利约1.5亿元。

这项以人为本、重在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最终获得了群众的热烈拥护。去年8月,风华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与会的61名村民代表对项目落地和生态补偿方案一致表决同意。

“生态补偿机制的本质是对利益重新协调分配。”陈武南认为,通过利益共享,企业出让一定的预期经营收益,政府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从而弥补村民对于土地被征收、生活环境可能被改变的心理预期以及项目实施后对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实质性影响,达成了一种新的利益平衡。

原标题:为何这里没有“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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