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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公布(附189家控排企业名单)

2016-07-13 11:1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碳排放电力行业能源消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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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广东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方案规定2016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原有的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大行业企业,以及航空等新纳入的行业企业。根据广东省2016年及“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去产能工作目标,结合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经济发展形势预测,确定2016年度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等行业配额总量约3.86亿吨,其中,控排企业配额3.65亿吨,储备配额0.21亿吨,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具体情况如下: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发改气候〔2016〕43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8日

广东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做好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的分配和发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7号令)、《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第197号令)、《印发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45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精神和部署要求,深化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完成我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根据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情况和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部署,在总结评价2015年度试点成效的基础上,合理确定2016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不断完善配额分配发放机制,确保我省碳交易试点和碳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并顺利过渡到全国统一碳市场,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

二、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企业

2016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原有的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大行业企业,以及航空等新纳入的行业企业,新纳入行业企业名单和配额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一)控排企业

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等行业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共189家。

(二)新建项目企业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等行业已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并有望于2016-2017年建成投产且预计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含扩建、改建)项目企业,共29家。

以上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的具体名单附后,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配额总量

根据广东省2016年及“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去产能工作目标,结合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经济发展形势预测,确定2016年度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等行业配额总量约3.86亿吨,其中,控排企业配额3.65亿吨,储备配额0.21亿吨,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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