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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全文)

2016-08-31 09:1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发电企业电力行业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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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把督查工作一抓到底。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工作,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督查要有硬措施,要真抓实干,不得走过场。

(二)明确任务安排。一是全面督查(8月22日-9月22日)。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对本地区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全面部署督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拉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二是组织抽查(9月1日-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选取部分省份进行实地抽查,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打折扣、搞变通,边减边增、明放暗管的情形,以及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涉企乱收费行为。三是整改落实(9月23日-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地督查情况和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全面总结报告。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委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印发通知的要求,统筹安排督查工作。督查结束后,各地应尽快形成书面报告,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督查工作总体情况。包括督查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企业减负金额,整改落实措施等。要选取3个典型案例,作出详细说明和解释,并有详实数据支撑。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该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该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已经执行到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乱收费问题,是否存在“红顶中介”依托行政机关、依靠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并收费的问题等。三是政策建议。要结合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及进一步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等。报告要于10月15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抄报价监局)。

(四)做好舆论引导。各地区在督查过程中要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运用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主动宣传政府出台的各项惠企收费政策和取得的成效,让企业都能便捷地知晓政策,并真正享受到这些政策。要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收费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1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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