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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走出去”呈快速增长态势

2017-03-06 16:17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苏南关键词:水电企业水电站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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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协调机构

由于实施了“走出去”战略,水电呈现出“遍地开花”的格局。虽然成为了展现国家形象的关键标识,但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海外市场竞争激烈的局面,水电企业出海仍面临恶性竞争、地缘政治变化等诸多挑战。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对本报记者说:“我国水电‘走出去’市场占有率比较高,但实际效益不高,原因在于竞争力不够。目前,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普遍现象是在竞标项目时相互压价,导致有的项目低价中标,使得企业抗风险能力减弱,稍微有点事就会出现亏损,恶性竞争导致很多拿到手的项目很难盈利。例如中国水电企业在缅甸的过度竞争,导致缅甸单方面叫停密松水电站事件出现。”

再如,今年2月国网新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新投资”)主要负责经营管理的柬埔寨基里隆Ⅰ号、基里隆Ⅲ号两个水电站连亏两年,国新投资100%股权及债权将被挂牌出售。据了解,国家电网虽主业不在水电项目,但国新投资是以抽水蓄能储能电源业务为核心的专业化公司,对水电比较熟悉。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外环境不比国内,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水电项目盈利能力是一个大问题,综合运营成本很高。就国新投资所运营的柬埔寨项目而言,基里隆Ⅰ号水电站和基里隆Ⅲ号水电站装机容量加起来3万千瓦,因总装机容量小、运营成本高,回收成本就会很慢,亏损的概率会高很多。从这点来看,国家电网首现海外投资失利在所难免。”

本报记者了解到,商务部、国家能源局、中电联等都讨论过水电“走出去”压价竞标问题,但效果不佳。对此,宋清辉认为,中国水电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要加强对境外投资的风险管控意识,防患于未然,才能够提高开拓海外市场的成功几率,如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建立企业专门机构负责境外安全管理,依靠投资国驻外使领馆,建立境外安全预警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

张博庭建议:“可以由某个行业组织,专门建立一个常设的中介机构,全面负责协调、解决各种企业海外投资的无序竞争矛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组织联合投标、或者组建专门的股份制公司共同开发国际项目,无疑是避免水电企业之间无序竞争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方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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