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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排污倒计时!火电企业又一道"紧箍咒"!

2017-06-06 08:51来源:中国排污许可公号、环保人关键词: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火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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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进入6月,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的访问量日渐增大,各地环保部门加班加点赶进度——端午节三天假期期间,全国就累积发出120多张证,超过5月31日之前发证总数的1/3。有的地方还自己立下“军令状”,要于5月31日之前完成火电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比全国统一的要求还要提前一个月。

首先,“中国排污许可”公众号编辑部向节假日辛苦奋战在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敬意;其次,也不得不提醒大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现在,离6.30只省下24天了。

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6月30日之前必须完成火电行业许可证的核发。根据环保部的部署,从6月开始,就要每周一调度,倒排工期。但同时,也提出了“必须保证质量”的底线。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此前在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各发证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重点关注申请材料不规范、许可排放限值错误、管理要求欠缺、执行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不具体等问题。确保排污许可证在申请核发程序、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核算、排污许可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做到科学合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许可证核发质量。

他也向全国各地环保厅局分管厅局长预告:环保部将把排污许可证实施工作进展情况与2017年总量减排考核工作相结合。将火电等大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方案考核,对应发未发的企业,将相应扣减考核分数。

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要求,各级发证环保部门要更加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每一张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质量,为今后的证后监管奠定基础。进入6月以后,环保部也将加大力度,对发证高峰期的许可证质量进行重点抽查,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也就是说,不合格的许可证,经环保部核查发现之后,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未申领许可证或许可证被撤销,又将意味着什么?

5月18日,《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出现在了环保部网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18日。

按日计罚适用范围上,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一款新增“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原标题:持证排污倒计时!火电企业又一道"紧箍咒"!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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