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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电量的函

2017-07-13 09:4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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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了2017年第1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电量核定表,详情如下: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电量(2017年第1批)的函

鲁价格一函〔2017〕40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63号)规定,我局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上网电量进行了核查(2017年第1批,详见附件)。请你公司依据核定的电量,按有关规定支付电费。

附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电量核定表(2017年第1批)

山东省物价局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电量核定表

(2017 年第 1 批)

备注:截止发文之日,序号1-16的发电企业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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