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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64分(附文件)

2017-08-03 15: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上网电价燃煤发电辽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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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辽宁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自2017年7月1日起,辽宁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64元,调整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749元(含脱硫、脱硝、除尘)。未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的,按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1.5分、1分和0.2分。

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17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291元。

详情如下:

相关电价调整方案:

上海市  海南省  福建省  吉林省  贵州省  北京市  山西省  湖南省 

广西  天津市  山东省  重庆市  河北省  陕西省  江苏省  河南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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