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广东中山印发《中山市落实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严控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燃料使用。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Ⅱ类管控燃料要求的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应该严格控制煤炭硫分、灰分,推广使用洁净煤,不得直接燃用高硫分高灰分的原煤,煤炭含硫量应控制在0.6%以下,灰分不超过15%;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燃烧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烘干炉、金属熔炉、工业窑炉、煤制气炉等重点设施企业燃用高污染燃料改造工作,大力推进燃料改电或天然气。燃气日用玻璃炉窑2018年底前完成废气脱硝升级改造,烟气排放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水平。全文如下:
中山市落实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及清洁能源利用,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及燃烧设备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以下简称《高污染燃料目录》)、《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中府通〔2018〕1号)、《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环〔2018〕28号)等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根据我市《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中府通〔2018〕1号)的要求,调整我市禁燃区的管理要求并将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域。
(二)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全市域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Ⅲ类管控燃料要求(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民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在2018年底前拆除或改燃清洁能源。已建成的工业高污染燃料设备于2019年6月底前拆除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重点整治名单见附件1)。
(三)积极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我市各集中供热项目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供热主管网铺设,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关停。
(四)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使用。全市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必须为专用锅炉,不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的生物质锅炉必须淘汰或注销。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排气应达到或优于现行天然气锅炉对应的排放标准,VOCs和二噁英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生物质锅炉整治名单见附件2,以实际核实为准)。
(五)实施日用玻璃、铸造等重点行业,烘干炉、金属熔炉、工业窑炉、煤制气炉等重点行业升级改造、深化燃烧废气污染减排治理(其他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业重点整治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工作内容
(一)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
1.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建设。新建燃料设施须符合关于燃料使用及我市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要求,严格控制锅炉(窑炉)项目及涉燃料工业项目审批。全市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
2.新、改、扩建的清洁能源锅炉应当严格执行排放限值要求。不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的必须配备先进污染治理设施,同步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设备等,且需要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自扩大禁燃区通告发布之日起,禁燃区范围内新建锅炉、窑炉只准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窑炉须配套专用燃烧设备。
2.禁止设立高污染燃料销售点,不得向本市内组织或个人销售高污染燃料(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
3.全市生活和商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在2018年底前拆除或改燃清洁能源。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以及工业废弃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按照高污染燃料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扩大禁燃区通告实施前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须于2019年6月底前淘汰,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或改用集中供热。
(三)严控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燃料使用。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Ⅱ类管控燃料要求的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应该严格控制煤炭硫分、灰分,推广使用洁净煤,不得直接燃用高硫分高灰分的原煤,煤炭含硫量应控制在0.6%以下,灰分不超过15%。
(四)积极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1.加快实施中山市永安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中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等热电联产规划项目建设,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积极推行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供热,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配备完善的供热系统,积极发展使用清洁能源的“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现有工业园区(集中区)要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园区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尚不具备条件实施集中供热的,园区锅炉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分步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到2018年底前,实施集中供热工业园区内的主干管网全部铺设完成。
2.本市规划建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锅炉,应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拆除,改用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关停。对处于集中供热覆盖地区,但实际供热条件不能达到企业生产条件的分散锅炉,经论证且所属供热范围内热电联产企业同意后可改造为天然气或电锅炉使用,改造后锅炉需与片区集中供热管网连通,作应急调峰保障。
(五)强化对生物质成型燃料及生物质气化燃气设施的监管。
1.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折算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时,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暂定按9%执行,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按3.5%执行),一氧化碳排放浓度≤200mg/m3,挥发性有机物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且不得产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国家或广东省发布生物质锅炉强制性排放标准后,从其新标准。
2.全市所有生物质锅炉须安装进料口视频监控,使用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上、或厂内总规模到达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生物质锅炉(含备用锅炉)的企业,将列为本市重点废气排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辖管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放信息。
3.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要求:采用农林废弃物(秸秆、稻壳、树枝等)为原料,生物质成型燃料应通过专门设备在特定工艺条件下加工制成规则的棒状、块状或颗粒状燃料,且符合《工业锅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DB44/T1052-2018)标准;气化供热项目的燃料为通过机械破碎或切割加工制成块状、棒状或片装燃料,也可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和气化项目使用的燃料要附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有商品标识,表明生物质燃料的成分、热值、生产厂家、厂址等信息。质监部门要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工商部门要对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不合格企业及产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淘汰注销不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的生物质锅炉,保留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必须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现行燃气锅炉对应的排放标准,2018年底前完成不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查和整治工作任务量的50%,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六)实施重点行业燃烧设施升级改造。
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燃烧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烘干炉、金属熔炉、工业窑炉、煤制气炉等重点设施企业燃用高污染燃料改造工作,大力推进燃料改电或天然气。燃气日用玻璃炉窑2018年底前完成废气脱硝升级改造,烟气排放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水平。
(七)开展“消灭黑烟囱”清查整治行动。
结合“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锅炉、窑炉及其他排烟设施的烟囱清查整治行动,按照“关停拆除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洁净美化一批”原则,对影响城市景观的闲(废)置烟囱进行清拆,对不符合规范烟囱进行升级改造,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锅炉、窑炉,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缔,并加强对在产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规范整治。重点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及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开展“消灭黑烟囱”清查整治。
三、职能分工
(一)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全市范围内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拆改计划方案,并做好拆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和考核;严格审批程序,禁止审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设施;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消除黑烟囱”清查整治工作;加强对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拆改情况的检查,对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责令拆除或没收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联合质监部门完成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清查及注销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广清洁能源;制定煤炭总量控制方案,削减燃煤消费总量。推进落实集中供热管网铺设项目工作,不断加大有效供热半径范围内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保障热力供应。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各类建筑工地使用高污染燃料(主要为重油)的查处与取缔工作;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促进高污染燃料设施改燃清洁能源。
(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煤炭、油品、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质量监管,对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燃料的行为依法查处;依法做好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非专用生物质锅炉的注销工作。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及非法销售点进行查处。
(六)各镇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禁燃区管理工作,组织辖区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拆改工作,依法落实对各类燃烧设施及燃料的监管;已建成集中供热项目的镇区,负责引导辖区内新建用热、用冷较大的企业向集中供热项目有效供热半径范围内集聚;协助供热、燃气单位做好供热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督促不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的生物质锅炉企业办理注销或改造手续;负责居民(村民)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取缔及后续巡查工作;负责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引导群众不再使用高污染燃料;负责具体落实“消灭黑烟囱”清查整治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市环境保护局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证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镇区应当加强对锅炉、窑炉等燃烧设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和监督执法,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治理任务顺利实施。
(二)强化考核评估。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考核评估办法,把禁燃区建设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对履职缺位、弄虚作假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区予以通报批评。市大气办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合有关部门会同镇区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通过抽查、巡查等形式,确保淘汰工程顺利推进、清洁能源有效使用、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提高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水平。
(四)加强供应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应多渠道拓宽清洁能源供应,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动电、液化石油气及其它符合清洁能源要求的燃料的生产和供应,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制造。
(五)加大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和镇区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搬迁淘汰和废气治理等方面给予支持,要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热电联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融资渠道,加快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进程。
(六)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对燃烧设备升级改造、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支持力度,鼓励多渠道对锅炉洁净燃烧技术、高效除尘等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开展锅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七)广泛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宣传教育活动,鼓励举报燃烧设施违法排污行为,提升全民对燃烧设施污染整治工作的认识,提高环保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普及大气污染危害及控制知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能力,强化舆论监督,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氛围。
五、术语解释及相关说明
(一)清洁能源:是指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符合下列条件的燃料:①液态燃料:灰分量不大于0.01%,含硫量不大于0.2%,运动粘度不大于20(mm2/s,50℃),残炭量不大于5%,能在锅炉上正常燃烧并在没有采取任何治理措施情况下,其尾气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液态燃料所规定的最高限值。②气态燃料:能在锅炉上正常燃烧并在没有采取任何治理措施情况下,其尾气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气态燃料所规定的最高限值。
(二)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高效除尘设施,是指袋式除尘设施,或旋风加袋式除尘、电袋除尘等两级、多级除尘等高效治理设施;配套静电除尘等其他类型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应确保达到99.9%以上。
(三)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DB44/T1510-2014)。国家或本省出台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强制性产品标准后,从其新标准。锅炉《产品质量说明书》或质监部门出具的《锅炉改造监督检验报告》材料上的设备使用燃料项中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是唯一燃料。
(四)生物质成型燃料,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工业锅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DB44/T1052-2018)。国家或本省出台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强制性产品标准后,从其新标准。
(五)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是指未经加工成型的树木、秸秆、锯末、蔗渣、稻壳等农林剩余物。
(六)集中供热覆盖范围,是指满足区域供热规划要求,以热源点为中心覆盖半径15公里区域范围,且具备提供集中供热条件的情况。
(七)本通告所述的单台出力规模,是指蒸汽锅炉规模,热水锅炉、导热油炉及其他热载体锅炉的出力规模对应参照执行。
(八)高污染物燃料:是指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划分高污染物燃料的规定》中明确的高污染物燃料。
(九)《高污染燃料目录》第Ⅲ类燃料组合类别,包括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十)淘汰:是指拆除(拆除锅炉本体或关键部件后使用功能无法启用)、报废、注销、改燃清洁能源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生物质气化项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20号,《工作方案》指出: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
3月15日,江阴市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评标结果公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江南电力有限公司、河南祥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方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被选为定标候选人。招标人为江阴市华锐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20703.356119万元,工期4
为积极推动西乌旗2×35万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3月13日,西乌旗发改委组织召开了项目座谈会。白音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水利局、气象局、工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巴拉嘎尔高勒镇政府、白音华一号矿、东北电力设计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由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人介绍了项目
2024年1月2日,古雷石化基地热电联产南部二期项目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中沙古雷乙烯项目重要配套公用工程迈出了实质性建设的一步。漳州市委书记王进足,福建能化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礼源,漳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张鸿,漳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古雷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郑立敏,漳州市政协副主席戴鹏飞出
【2X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2024年3月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花园热电分公司】招标公告概况大唐下花园电厂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厂址在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戴家营河与洋河的交汇处,占地约26.61公顷;新建煤场选址下花园原西河套区域,占地约14.7公顷。项目计划原址建设两
2024年3月4日至6日,华电龙口公司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初步设计评审会在龙口召开。会议由电规总院主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范允君致欢迎辞,龙口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夏俊庆,华电集团山东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孙维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华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火电工程处处长刘永红,华电
3月3日,中国能建西南院勘察设计的涪陵白涛化工园区山窝组团热电联产项目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标志着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工业园区,规划2套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本期建设1套49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升涪陵片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4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二期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三大主机设备中标结果公告,详情如下: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二期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黑龙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华润宜昌项目二期扩建1×350MW项目三大主机设备预中标公示。据悉,该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产业园内。本项目建设1台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占地面积约200亩,总投资14.3亿元,投产后预计年售热量488万吉焦、发电量15亿千瓦时。华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8日,国能惠州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3号机组汽机完成扣盖,为后续机组整套启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
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二期1×350MW热电联产项目锅炉及脱硝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报价2.1亿排名第一。
国网新能源云近日公布2024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详情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
3月15日、16日,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赴华电湖北公司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两会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科研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荆楚大地,生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国光大绿色环保发布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集团下属16间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司已收到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通知,根据通知结算金额总计约人民币15.34亿元,已到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总计约人民币13.77亿元。公告称,上述可
3月12日,光大绿色环保公告,董事会欣然宣布以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回收情况:一、回收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集团下属16间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司已收到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通知,根据通知结算金额总计约人民币15.34亿元,已到账可再
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详情如下: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相关要求,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其中提及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体系、秸秆收储运体系等,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农村地区农牧废弃物等生物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其中提及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体系、秸秆收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有关通知要求,本次甘肃省参与申报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经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初审,以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复审后,拟第一批上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共6个,实际并网装机容量7.4万千瓦,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湖南省实际,湖南省发改委组织了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对非竞争配置生物质发电项目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共5个项目符合本次非竞争配置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条件,其中第一批4个项目已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5日进行的公示,现就第二批项目予
近日,湖南省2023年非竞争配置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中央补贴的公示(第二批)。详情如下:关于湖南省2023年非竞争配置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中央补贴的公示(第二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了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对非竞争配置生物质发电项目
近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申报存量生物质发电补贴项目(第一批)的公示。拟第一批上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共6个,实际并网装机容量7.4万千瓦,详情如下:关于甘肃省申报存量生物质发电补贴项目(第一批)的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申报有关通知要求,本次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异地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详情如下: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异地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异地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
近日,中国能建湖南火电中标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兆瓦)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江陵经济开发区内,西侧紧邻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北侧紧靠观南大道及观南渠,本期计划新建2×660兆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湖北省电力负荷
3月13日上午,上高发电项目烟囱外筒壁第67模施工完成,达到100.5米,顺利实现百米节点,标志着年内烟囱到顶的里程碑计划进入了“冲刺”阶段。该项目烟囱外筒壁高度达233米,底部直径28.3米,施工所需钢材约1183吨,混凝土浇筑量达9398立方米,为整个项目标志性建筑物,外观工艺与质量受到各方关注并得
日前,电站集团中标国能榆神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机组锅炉设备订单,进一步巩固了电站集团在绿色清洁高效燃煤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和显著优势,为后续市场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电站集团为其提供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π型锅炉及脱硝装置,通过设计优化进一步满足项目长期稳定抽汽的供热需求,
3月16日15时,东方电气集团自主研制的F级50兆瓦重型燃气轮机,在四川德阳经开区分布式能源站通过“72+24”小时运行考核,正式投入商运,标志全国产化F级50兆瓦重型燃气轮机商业应用迈向成熟化,为进一步推进自主燃机系列化、清洁化、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该项目是国家能源局批准的第一批燃气轮机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2×1000MW及2×350MW火电机组工程锅炉及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组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概况:国能安徽公司安庆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国能河北蠡县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建设2×350MW热电联产燃煤发电机组
3月16日23时10分,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2号燃机点火一次成功,标志着机组由冷态试转转为热态调试,为下一步机组的整套启动、并网以及168满负荷试运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当晚23时10分,在项目部试运指挥部的指挥下,点火工作按计划启动。随着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发出点火指令,滁州天然气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4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承建的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异地扩建2×1000MW工程2号机组汽轮发电机定子顺利就位。据悉,新余二期项目是江西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容量4×1000MW,本期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年可发电100亿千瓦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局长来晋调研时对纳入国家规划内重点煤电项目工作要求,围绕国家关于推进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工作,山西能源监管办对山西省煤电规划建设持续开展监管和督促。截止目前,山西省在建煤电项目6个,拟建煤电项目6个,“十四五”后两年拟关停部分落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选址现有厂区及新增用地内,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
3月14日至15日,陕西延长石油富县发电公司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在西安召开,二期工程初步设计顺利通过评审。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由西北电力设计院编制,委托中国国际咨询工程有限公司专家进行审查,并邀请陕西省、延安市、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延长石油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