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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内蒙古2020年底前全区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8-08-27 09:2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内蒙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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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实施园区振兴发展计划,对各级各类工业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入园、整改提升等措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相关盟市制定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计划,2018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现代化绿色产业链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管家”技术服务。提升清洁化生产水平,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强化能源、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标达标活动,实施能效、水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到2020年,力争全区重点企业全部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现有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产业链延伸,提高产业关联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

到2020年,全区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自治区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20年全面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五.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编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以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地区等区域为主战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火电、钢铁、有色、建材、焦化、热力生产及供应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加大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力度,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年年底前,乌海及周边地区所有火电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全区其他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实施钢铁、建材、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自2020年起,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地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和达拉特旗等地区,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及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推进燃煤污染综合整治。制定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优化城市供热结构,推进工业企业余热利用,加快燃煤锅炉和散煤替代,强化气源电源保障和价格支持,统筹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因地制宜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等模式进行替代,探索推广分布式光伏取暖。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18年起,旗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区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

(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加大柴油货车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及联网工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实现机动车排放大数据互联互通和共管共享。

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

(四)加强矿区及扬尘综合整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完善标准体系,推动鄂尔多斯、呼伦贝尔、赤峰市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示范区,2020年年底前,完成300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大矸石和煤田自燃治理力度,强化矿山开采、储存、装卸、运输过程污染防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严格道路和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和城市综合执法检查重要内容。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加强各级环保与气象部门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强化各级空气质量预报中心运行管理,提高预报准确性,及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实现预报信息全区共享、联网发布。指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及时修编自治区和各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科学确定污染源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考核,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污染行业规模控制等措施,到2020年,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六.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牧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

(一)大力推进“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规划管理,优化治理措施,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有关地区和部门治理责任。加大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生活源污染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入湖入海污染物排放量。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限期予以恢复,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恢复原有湿地系统或新增人工湿地,增加环境容量。到2020年,“一湖两海”水量保持在合理区间,综合营养指数有所降低,水质得到改善。

(二)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不达标水体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黄河流域大黑河、昆都仑河、乌兰木伦河,辽河流域西辽河干流、老哈河、西拉木伦河,松花江流域海拉尔河、霍林河等流域综合治理。2018年,消除呼和浩特大黑河大入黄口、包头昆都仑河三艮才入黄口、鄂尔多斯乌兰木伦河、通辽西辽河大桥四个劣Ⅴ类断面。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实施滦河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坚决遏制呼伦贝尔、兴安等地水质变差趋势。到2020年,松花江、黄河干流、辽河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海河流域污染程度得到缓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禁止工业企业违规使用地下水,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不予审批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11亿立方米以内。

(三)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落实“划定”“立标”“治理”三项重点任务,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2018年年底前,完成呼包鄂跨界及其他地级城市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旗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

2020年年底前,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城市基本完成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

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状况,旗县级及以上城市政府有关部门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依法关停取缔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加油站。2018年年底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公里范围内的加油站,必须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2020年6月底前,所有加油站完成改造任务。

(四)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各级河(湖)长的职责范围,作为“一河(湖)一策”的重要内容。

2020年年底前,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加快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按规定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城市建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做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中地级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旗县级不低于85%。

(五)全面整治农村牧区环境。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牧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和增加相关涉农财政资金,健全农村牧区环境基础设施投入维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长效机制,实现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厕所革命,推动垃圾污水处理,促进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全面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到2020年,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2018年年底前,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关闭或搬迁。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七.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分类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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