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报道正文

破坏水电站生产经营 4被告被处罚

2018-09-17 15:15来源:遵义晚报作者:任然关键词:水电站水电项目水力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因为经济纠纷,赤水市一电站被依法拍卖,但当事人冯某事后却宣称电站部分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并多次组织人员到电站施工现场阻碍施工,致使水电站停工,无法正常生产。近日,赤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4名被告进行了判决。

据了解,被告人冯某与其兄共同在赤水市修建了一个水电站,后来因为经济纠纷,该水电站被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后被龚某购得。为了尽快让水电站正常投入运营,龚某购买水电站后便组织工人到水电站施工。然而在2017年7月9日至今年4月11日期间,冯某却以水电站部分财产未进行评估、拍卖,应归属自己为由,安排指示李某甲、罗某、李某乙等人,采取阻拦线路维护阻碍疏通进水口,关闭、焊死进水口闸阀等方式,使该水电站不能正常生产,最终造成了44269元的经济损失。

该案被诉至法院后,赤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李某甲、罗某、李某乙的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判处被告人冯某拘役六个月,李某甲、李某乙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罗某某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判处冯某、李某甲、罗某、李某乙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钟某某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4269元,并互负连带责任。(记者 任然 来源:遵义晚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站查看更多>水电项目查看更多>水力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