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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征求《小型核动力厂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划分原则与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8-11-23 17:5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反应堆生态环境部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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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小型核动力厂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划分原则与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适用于发电、供热、供汽等用途,采用固有安全特征的路基小型核动力厂,包括高温气冷堆和单堆热功率低于300兆瓦的轻水型反应堆等。,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小型核动力厂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划分原则与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小型核动力厂选址过程中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的设置要求,指导小型核动力厂选址及安全审查工作,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编制了《小型核动力厂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划分原则与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吴锦坤

电话:(010)66556370

传真:(010)6655636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信箱:wu.jinkun@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小型核动力厂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划分原则与要求(征求意见稿)

3.《小型核动力厂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划分原则与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表

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司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国家电投集团中央研究院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部内征求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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