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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0-04-08 11:44来源: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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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2560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新邵县新田铺镇塘口村

建设单位: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湖南朗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你单位拟总投资85888.47万元,在新邵县新田铺镇塘口村新建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该工程总占地面积84亩,设计处理生活垃圾1500t/d,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工程投资65400.71万元,设计处理生活垃圾1000t/d。本次环评仅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一期工程建设2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配套建设2台42.4t/h的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20MW的汽轮发电机,预计年发电量135.87×106kW·h。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设施。根据《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本工程服务范围为邵阳市市区、邵阳县、新邵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相关要求,中共新邵县委政法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对<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认为本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同意项目备案。根据湖南朗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80m烟囱外排。焚烧炉设置辅助燃烧器,确保烟尘、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镉、铅、二噁英等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贮存粉尘、臭气控制措施。垃圾贮坑和卸料大厅均采用密闭设计,定期喷洒灭菌、灭臭药剂,臭气经微负压抽风引至炉内焚烧,渗滤液处理站臭气采用密闭设计+焚烧炉焚烧处理,在焚烧炉停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垃圾贮坑、卸料大厅、垃圾输送系统臭气经风机送至配套的除臭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处理后外排,确保臭气污染物排放厂界浓度限值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为密闭式库房,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3、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垃圾渗滤液、渗滤液管道冲洗废水、垃圾车及卸料大厅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化验废水通过采用“高效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处理工艺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集水池补充水。锅炉酸洗废水中和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锅炉定排水、除盐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净水装置反冲洗水循环使用,污水处理站浓水喷至焚烧炉焚烧处理。风险事故池容积不小于1600m3,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避免事故废水排放。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所有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项目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化学品和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4、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炉渣外售资源化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生活垃圾进入焚烧炉焚烧,石灰仓、活性炭仓收尘灰回用,废机油和废布袋属于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出厂前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经检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飞灰进入垃圾填埋场的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5、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消声、隔声、加强生产区厂房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6、优化垃圾收集与运输路线,垃圾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闭、清洁、防遗撒、防滴漏等工作,避免运输途中洒落以及减少运输扬尘、噪声、异味等对运输道路两侧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焚烧炉、垃圾贮坑、焚烧烟气净化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厂界外300米为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报请当地政府严格控制用地规划,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按照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做好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

8、加强污染源监测和信息公开。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废气监测采样孔、标志牌及相关设施,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并严格落实;焚烧炉炉内在线监测和排气筒配套的在线监测系统必须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控数据等信息需在厂区大门口现有电子显示屏上公示。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运后,应定期做好二噁英的跟踪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存档备查,并将大气和土壤中二噁英背景值监测结果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9、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75.44吨/年,氮氧化物301.76吨/年,颗粒物15.09吨/年,铅0.7544吨/年,镉0.0151吨/年,汞0.0302吨/年。其中二氧化硫来源于“十三五”期间邵阳市煤改气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来源于“十三五”期间邵阳市机动车减排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 年 7 月 16 日在新邵县政府网站、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2019 年 9 月 20 日组织召开了项目座谈会,参加会议的主要为 项目所在地新塘镇政府领导、塘口村村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共计34人。 会议介绍了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征求了与会代表对于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2019年12月10日,在新邵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2020 年 3 月 2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

2020年3月3日、3月5日。三湘都市报进行公示、公示各个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公司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从202年3月13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官网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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