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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0-07-10 14:46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核电厂核电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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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便函〔2020〕219号,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制度,我部起草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见附件1、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内容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郑丽馨、王倩

电话:(010)82205875、65646076

传真:(010)65646073

邮箱:jingyanfank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编码:100006

附件:1.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7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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