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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核定秦山核电二期工程上网电价

2002-09-24 10:03关键词:核电秦山核电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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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2]1425号文批复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上报的《关于转报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报告》,其有关内容为: 按照装机容量2×65万千瓦、负荷因子70%的测算条件,核定秦山二期核电工程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4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秦山二期核电工程上网电价核定对华东三省一市电网销售电价的影响,纳入今后电价疏导方案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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